根据开阳县发改局文件[20xx]5号对本企业项目建设期限的规定要求,经我方研究决定,特通知贵建筑工程施工单位于20xx年7月15日进场开始施工,请贵单位作好一切施工准备,按时进场施工,不得延误,并请按照如下规定意见执行:
1、施工项目程序由我方按照建设工程计划的实际需要具体安排,施工方不能打乱我方计划任意施工。
2、工程队进场三日之内须向我方付款为人民币伍拾万元。
如不按照上述规定意见执行,则双方所签订施工合同无效。
开阳县双流磷产品厂
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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