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一是按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的统一部署,全面实施电子营业执照制度,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效能。二是根据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试点工作要求,加快探索“多证合一”的登记制度改革。三是按省和市公布的行政审批目录,严格按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对从事非前置审批事项经营的,直接向商事主体依法核发营业执照。
二、加强“先照后证”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按照《商改后续监管清单》规定履行监管职责;认真履行“双告知”职责,并运用信息化手段,将企业信息在共享平台上发布。二是重点加强网络市场、重点商品市场的监管,重点加强对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贩私、坑农害农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和安全放心的安居消费环境。三是按照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的要求,认真做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并加强信息互联共享,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支撑。四是加大对违法市场主体行政处罚和信用约束力度,对失信主体依法予以或禁入,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以及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公众和的监督作用,促进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
三、继续统筹协调做好“两建”工作
一是加强对“两建”工作的调研指导,确保我市“两建”工作继续出实效。二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研究确定“两建”重点工作项目并抓好落实。三是编制《市全面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并认真贯彻实施。四是加快市县“两建”信息平台一体化建设,并推动信息平台的应用。
四、继续优化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举措
一是鼓励电子商务发展,积极培育上档次上规模的电商托管公司,并实行电商集群登记。二是继续积极推进“个转企”工作,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三是指导县(市、区)工商部门加强“商标兴市”工作,重点做好品牌强农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使用和管理的引导工作,并指导地理标志申报省商标。四是加强广告监管,规范广告行为,支持广告产业转型升级。
五、加强干伍建设
根据工商改革后的现状,进一步理顺市、县两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工作机制,重点提升市工商局指导基层开展监管执法的能力,重点强化基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在新形势下的监管、服务职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平稳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