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门诊病员,应先挂号后诊病(重病抢救例外)。
2、挂号室分科挂号(病儿先预检后挂号),并诊前半小时应挂号。
3、挂号室工作人员要态度和蔼,初诊病历要填其首页上端各栏,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住址、就诊日期,留下复写卡片入档。复诊病员收下挂号证,找出病历,送到就诊科室。
4、复诊病员遗失挂号证者,应代为查阅卡片找到门诊号码,抽出病历,送至就诊科室。
5、同时就诊两个科室或转科病员,需重新挂号,会诊例外。
6、挂号证病当日一次有效,继续就诊应重新挂号。
7、初诊、复诊病历,均应直按送至就诊科室,不能由病员携带。
8、下班前取回当日取诊病历,依次上架。
9、按病号将各种检验报告贴到病历页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