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第五中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定办法(试行稿)
教学是学校一切工作的中心环节,学校能否通过教学工作有效地完成育人任务,从根本上取决于教师队伍的素质。为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教学质量,培养一批师德高尚、结构优化、业务精通、创造力强、富有活力的五中优秀教师,学校提倡全体教师在教学中,充分发挥个性特长和创造性,深入持久地开展教学研究、追求卓越效果的工作热情与积极性。为此,我们把推广本校教师的先进教学思想与理念、卓有成效的教学方法和模式;探索帮助教师健康成长的途径、方法和管理机制,作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推选出学校“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以推介模范、培养名师,特制定本办法。
一、“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评定名额
骨干教师占全校专任教师的10~20%,学科带头人不超过全校专任教师的6%,每届任期一年。
二、“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1、有五年以上教学经历、在本校工作三年以上、在教学第一线任职;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熟练掌握现代化教育技术手段;
3、有个人的、先进的教学思想和理念,有个性鲜明、效果显著的教学特色;
4、师德优秀,勤奋敬业,心胸豁达,同事间团结合作;
5、教育教学业务有潜力,课堂教学功底扎实,积极参与教改实验;
6、教学成绩、竞赛辅导、学科课外活动全面优秀;
7、尊重并关心学生,善于沟通和辅导学生,有较强的学生管理与班级管理的能力;
8、身体健康,工作量足、工作热情饱满;
9、有教育科研课题或教育教学论文者可优先获评。
注:已获省、市、区“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者是学校“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当然人选。
三、“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权利
1、优先参加校内、外各类教育教学活动;
2、优先提供学习考察、培训进修等机会;
3、省、市、区“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等的上推人选,原则上在校“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中的优秀人员中产生;
4、在学校学期、年终奖金发放、职称评定中予以加金、加分;
5、每年提供200元购书经费。
四、“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义务
1、每学年承担指导、培养一至二名青年教师的任务;
2、每学期上一至二节全校性的示范课;
3、每学年承担一项教研课题的研究工作或至少发表一篇教育教学论文;
4、每学年在全校作一次有关教育教学理论或经验的专题交流;
5、随时接纳各种听、评课及学校所分派的一些教育教学活动。
注:省、市、区“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在校内履行义务同上。
五、“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评定办法
1、每学年3月开始,由个人向学校提出申请;
2、候选人资料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3、同事与学生进行考核测评;
4、校考评小组进行考核测评并提供考评意见;
5、校委会审定;
6、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9月公布评定结果;
7、“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出现违犯九项条件中的任何一项,随时中止“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资格,并公示全校。
武威第五中学
2008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