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出售直管公有住房有关问题处理的通
知
【法规类别】住房制度改革 【发文字号】武房管[1999]301号 【发布部门】武汉市房产管理局 【发布日期】1999.11.11 【实施日期】1999.11.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武汉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出售直管公有住房有关问题处理的通知
(武房管[1999]301号)
各区房地局、房改办、房地产公司,市交易互换心,市登记发证中心:
为了认真贯彻武政(1999)98号文件,加快直管公有住房出售工作,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现就出售直管公有住房中的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如下: 一、未与开发单位办理产权交接手续的拆迁还建住房出售时:
1、属于开发单位还建的“散户”按还建时的“散户”建筑面积出售收款,待测绘部门测绘后,售房款按测绘后的建筑面积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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