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科研工作制度
一、 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结合国家、省级研究课题及幼儿园教育教学实际,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教科研活动。
二、 拟订教科研活动计划及阶段工作重点,并在实施过程中灵活调整,及时总结、反思教科研活动情况,为下一阶段开展教科研工作提供依据。
三、 融教、学、研、训为一体,定期开展专题讲座、参与式研讨、开放活动、经验分享等学习与研讨活动,促进教师教科研能力提高。 四、 聘请有关专家引领教科研各项工作,幼儿园专业引领团队定期对教科研工作进行过程性指导,不断提升幼儿园教科研水平。 五、 开展多层次的继续教育及课题研究活动,并对活动情况进行调整、反馈、认定。
六、 及时总结教科研经验,完成课题研究结题工作,定期汇编幼儿园课改成果,通过教育刊物、学术研究会等平台呈现教科研成果。 七、 定期对教职工的教科研成果进行认定、奖励。
八、 做好各项教科研活动的素材收集工作,并定期进行归类、整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