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临建发〔2012〕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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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实施勘察设计合同备案有关问题的
通 知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勘察设计单位:
为切实做好勘察设计市场动态监管,进一步规范勘察设计市场行为,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勘察设计市场秩序,根据《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动态监管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实施勘察设计合同备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市从事勘察设计业务的勘察设计单位,均须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或《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其中,市外勘察设计单位承担的项目及本地勘察设计单位在市中心区(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临沂经济开发区、临沂高新技术开发区)承担的项目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备案,其它项目由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临港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备案,并于每月末将备案情况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进行合同备案的单位应为法人,依法与发包单位直接签订合同,不得转包或分包。采用总承包的(包括施工设计总承包、勘察与设计总承包),除签订总承包合同外,尚应签订勘察、设计子合同,勘察设计合同备案只对其子合同备案。
三、进行备案的合同应为国家统一印制的《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或《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合同填写完整、规范,勘察设计收费情况详细、明确,且勘察设计收费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若多家单位合作的项目,应共同备案;合同中法定代表人必须签字,若由委托代理人签字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合同备案相关申报材料 (一)市内勘察设计单位:
1、临沂市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表(附件1);
2、办理备案手续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工程勘察设计证书副本、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或《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合同中须附有项目勘察、设计人员名单(附件2)。
5、参加该项目勘察设计人员的职称证、注册证和社保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勘察设计收费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7、所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二)市外勘察设计单位:
除按市内勘察设计单位要求提交相关材料之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省内市外企业由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诚信证明;境内省外企业由当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诚信证明;境外企业提交合作设计的中方设计企业或中外双方设计企业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单位对境外企业预审合格的证明材料、与选择的中方设计企业签订的合作设计协议;
2、省外勘察设计单位提交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手续。
五、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后,发生下列情形的,勘察设计企业应在7日内持相应材料到原合同备案管理部门重新办理备案。
(一)签订补充合同、原合同中项目规模扩大或增加勘察设计内容的,应提交《临沂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表》、补充合同或变更后的合同及其变更原因的报告书各四份;
(二)解除合同的,应提交解除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四份;
(三)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及主要勘察设计人发生变化的,应提交《参加项目设计(勘察)人员名单》(只填变动人员)四份、变动人员的职称证、注册证和近期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六、合同备案程序
(一)承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单位在与建设单位依法签订勘察、设计合同之日起15日内,将备案材料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勘察设计科或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中,勘察设计人员签字字迹由备案部门现场提取。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当日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经核验所提交的合同及有关材料符合备案要求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合同文本、《临沂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表》、《参加项目设计(勘察)人员名单》上加盖勘察设计合同备案专用章;不符合备案要求的,合同签订双方予以改正,不改正的不予备案。
七、各勘察设计单位要保证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对备案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未备案就开展业务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档案。 八、所有勘察设计项目均应进行合同备案,不进行合同备案的项目,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施工图纸审查机构不予办理初步设计审查、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及施工图审查手续。
特此通知。
附件1:临沂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表 附件2:参加项目设计(勘察)人员名单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1:
临沂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表
备案编号:临勘设合同备案【2012 】 号 工程名称 工建设地址 程概投资额 况 建名 称 设地 址 单联系人 位 名 称 勘企业法人 察联系电话 单合同编号 位 勘察工作量 签订日期 名 称 设企业法人 计联系电话 单合同编号 位 设计阶段 签订日期 申请单位盖章 万元 工程规模 联系电话 万元 元/标准m 万元 万元 % 万元 资质等级 委托代理人 项目负责人 合同额 标准米 费 率 已付费用 资质等级 委托代理人 项目负责人 合同额 设计费率 已付费用 申请备案。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合同备案 签备案人(签字盖字): 年 月 日 章 备 注 注:1、工程名称具体到单体或单项工程;单项工程项目较多时,可以加附页列表说明,内容包括:工程名称、投资额、勘察(设计)合同额、实际收费额、费率等。
2、工程规模:建筑工程为平方米、市政道路为米、桥梁为单跨及总长、热力燃气为供
热面积或输气量、给排水工程为日处理量等。
3、此表一式四份,建设主管部门一份,施工图审查机构一份,政务大厅一份,勘察设计单位一份。
附件2:
参加项目设计(勘察)人员名单
单位名称: (公章) 序号 姓名 职称 专业 注册类型 签名 说明:1、表中除“签字”栏以外须打印,不得手写。
2、图纸上签字人员必须在本名单内,且应在“签字”栏中签字。 3、注册师印章应盖在名单下面或背面。
4、此表一式四份,建设主管部门一份,施工图审查机构一份,政务大厅一份,勘察设计单位一份。 注册师印模:
有关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资料说明
1、提供所有资料均为A4页面,用软皮夹装订好。
2、资料按文件中〈四、“合同备案相关申报材料(一)1-6”〉顺序装订,外加首页“XX项目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资料”。格式如下:
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资料 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 备案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