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一、经双方研究决定,甲方将自有耕地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为一年(2014年11月24日至2015年11月份止)。
三、承包费及缴纳方法:余字乡余字村引松北总共480垅,共计约15垧地,合计金额:陆万元整,¥60,000.00元整。
四、耕种期间如有变动由甲方负责,按国家有关给予乙方补偿,占地青苗款归乙方所有。
五、此合同一式二份,签字后生效。
2014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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