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2013年招收临床(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姓名 医疗职称及获得年月 申请招生 人数 出生年月 招生专业 电子信箱 是否同意联合培养招生 移动电话 申请联合培养招生人数 所在科室意见(是否具备培养临床(口腔)专业学位博士条件,是否同意其招收专业学位博士):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所在学院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意见: 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1.申请招生导师必须是在职博士生导师,医疗职称必须是主任医师。 2.申请招生导师年龄:1951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两院院士不受此项条件)。 3.每位导师每年招收该类型博士生一般不超过2名,且累计在读人数不超过6名。 4.目前专业学位博士在读人数(含2012年已录取)已超过6名的临床导师,2013年仅限联合培养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