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井须知
煤矿生产大多是地下作业,环境条件复杂,不安全因素很多,对各方面的作业管理都有严格的规定和要求。为了保证安全,避免意外事故发生,新工人在人井前必须经过培训,学习井下安全基本知识,熟悉人井须知。
第一节 煤矿工人的基本条件
(1)热爱煤矿事业,安心煤矿工作,遵守职业道德,热爱集体,以矿为家,做一名具有高度政治思想觉悟的煤矿职工。
(2)有健康的身体。新工人入井前必须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有禁忌症者不得从事煤矿工作。
(3)学习掌握井下安全生产知识。每一个煤矿职工都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学习井下安全生产知识和相关安全技术。《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矿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未经安全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4)要熟悉井下各主要井巷的路径、避灾路线和各种安全标志,以免误入危险地区和迷失方向,发生意外事故。新下井的工人必须先由熟悉井下情况的人员带领到井下熟悉路径和安全出口。
(5)认真学习和自觉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互相监督,互相提醒,自觉抵制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第二节 人井须知
一、入井前的准备
1.入井前的准备
(1)煤矿职工要注意休息和饮食,下井前一定要睡好吃饱,使精神饱满,精力充沛。人井前严禁喝酒,以免神志不清造成事故。
(2)必须穿好工作服、胶鞋,系好腰带、灯带,戴好矿帽,围上毛巾。不准袒胸露背或把衣服披在肩上。严禁穿化纤衣服。
(3)严禁携带引火物下井,如香烟、火柴、打火机及带打火机的电子表等。下井前一定要检查衣袋,将引火物放在井上安全地方,以免引起火灾和瓦斯爆炸。
(4)入井前,要准时参加班前会,认真听取工作安排和安全注意事项,搞懂记清,以便采取妥善措施安全地完成任务。
(5)入井前,必须准备好当班的工具、材料和零配件。对随身携带的有尖刃的工具一定要包好、绑牢或装人特制的保护套内,防止碰伤自己或他人。
(6)领取矿灯,矿灯是井下工人的眼睛,一定要做到正确地使用和爱护。每个入井人员,在入井前都要领一个矿灯。
2.领取矿灯后的注意事项
(1)领到矿灯后,要详细认真检查,如发现有灯头损坏、灯锁失效、灯盒漏水、灯线破损有明线外露和灯光不亮等情况之一者,都要另换一盏好的矿灯
(2)矿灯不要提在手里或背在肩上,更不准提灯线,灯头要戴在矿帽上。
(3)矿灯应随身背戴,如必须放下时,应放在安全地点,防止碰砸损坏,不准将矿灯挂在电缆或电线上,以免引起事故。
(4)在井下,绝对不许敲打灯盒、灯头,不准打开灯头和电池盒盖以免产生电火花引发事故。
(5)在井下遇到矿灯熄灭或损坏时,千万不要惊慌,更不准在井下打开修理。如果只有
自己一人,应在原地等候工友到来,伴随出井;如多人在一起,则应派专人升井更换。
(6)升井后,要按规定时间,及时将矿灯交还矿灯房。如果矿灯有毛病应向灯房交待清楚,以便及时修理。
(7)下井前,在领取矿灯后,还要领取自救器,并对自救器进行检查。
二、在井下行走时应注意的事项
(1)在井下各种运输井巷里行走时,不要走在轨道当中,应走人行道或运输道行人的一侧。如果没有人行道,必须走绞车道时,要预先与把钩人员联系,经同意后,方能上下,故到行人不开车,行车不行人。如人员行走至中途,一旦发现开车现象,要立即进入附近的躲避洞或向把钩人员发出停车信号。
(2)井下走路时,要随时注意并巷里的各种信号、来往车辆和路标,不要大声说笑、吵架和打闹。
(3)在井下走路时,要戴好安全帽和矿灯,注意前方,拿好随身携带的物品,背着的不准超过头顶,扛着的要扛平,不要碰着架线、电缆或人员等。
(4)通过风门或风帘后,要随手关好,并切记不要把两道风门同时打开,以免打乱风流,造成漏风,引起事故。
(5)路过有人正在工作的地方,一定要先打招呼,以免掉物砸伤碰伤。立井或斜井井底不准通行,要经绕道过去。溜煤眼不准行人和在下口停留。
(6)挂有“禁止通行”或危险警告标牌的地方,无论有无栏杆挡着,均不得进人。在井下最好两人以上同行,遇事可相互照应。没到过的、无风的井巷千万不要乱进和在里面睡觉。不是自己责任范围内的设备设施不准随意开动,要爱惜井下设备。
三、交
井下影响安全的因素很多,而且情况时常在变化,如地质条件、顶板压力、瓦斯和设备情况等。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必须坚持执行现场交制度,并做到如下事项:
(1)在工作地点或指定地点,按规定的时间进行交。
(2)对口交接:队长向队长交接,工长向工长交接,特殊工种与特殊工种交接,不准托人代替交。
(3)交时,要以工作为重,既团结友好,又要一丝不苟,不要推卸责任或故意挑剔毛病,按规定办事。
(4)交时要共同检查交接以下几点:①任务完成情况,工程规格质量情况。②工具、设备、设施和材料有无短缺和损坏;设备运转有无异常等。③通风情况,瓦斯大小,顶板压力和支护等安全状况。④工作面有无水、瓦斯、煤的突出预兆和其他特殊现象。⑤其他安全技术情况等。
(5)对交中的问题, 交双方共同检查一般应及时处理。大的问题必须马上报告上级,待接到指示后,再按规定处理,达到安全要求方能作业。
四、井下工作中必须注意的事项
(1)要自觉爱护井下各种设备和设施。随着煤矿现代化建设的发展,井下的设备和设施逐日增多,且科技水平越来越高。如采掘机械、提升运输设备、通风设备、监测设施仪表、自动控制和遥控装置、安全防护设施等等。它们对煤矿正常生产和职工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都十分重要,随意拨弄和损坏,都可能造成重大事故。因此,煤矿各种机械设备都必须由经过培训的司机进行操作,由专人管理。所有职工都必须自觉地爱护井下设备和各种仪表设施。
(2)对井下通风设备、设施和通风构筑物,不准任意损坏。通过风门一定要随手关好,如就近有两道风门,切不可同时打开,对局部通风机不许私自开停;对运转的局部通风机,不得把手伸进去摸风叶;发现风筒损坏要及时报告,由通风工进行修补。
(3)井下机电硐室是要害地方,除专业工作人员或持有许可证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准
随便入内。
(4)对井下设备,不准带电进行检修作业。检修前,必须切断电源,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牌,别人不准摘下此牌和送电。入井下电缆必须悬挂在巷道两帮上,如果发现电缆掉落在地上,要报告机电人员及时处理。
(5)井下工作出汗后,千万不要站在风筒出风出口吹或脱光衣服光着膀子。不准在井下睡觉。工作中间休息或吃班中餐时,要找安全地点,以免发生危险,如图5~23所示。
(6)井下工作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三大规程”的有关规定,杜绝“三违”现象,搞好安全生产。
第三节 井下安全设施和安全标志
一、井下安全设施
井下安全设施是指在井下有关巷道、硐室等地方安设的专门用于安全生产的装置和设备,其作用是防止事故的发生或者缩小事故的范围、减轻事故的危害。
井下安全设施的种类很多,例如,在掘进的巷道中和其他容易产生瓦斯积聚的地方安装的瓦斯监测和自动报警断电装置,其作用是监测周围环境空气中的瓦斯浓度,当被测空气中瓦斯浓度超过规定的安全值时,会自动发出报警信号,浓度达到危险值时,会自动切断被测范围的电力电源;井下的局部通风机和风筒及各处的风门、风窗、风墙、风障等通风构筑物,其作用是控制和调节井下风流和风量,供给各工作地点所需要的新鲜空气、调节温度、稀释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各机电硐室和巷道中放的灭火器、灭火砂箱、
井下的消防管路系统及防火铁门等,是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的设施;井下探放水设备和水闸门是防止突然出水造成水害和水害范围的设施;机电运输系统的各种信号装置,包括各种信号灯、电铃、笛子、语言信号、口哨等,是指挥调度车辆运行或表示运输设备工作状态的设施;使用绞车的倾斜井巷中安装的各种挡车、阻车装置是防止跑车事故发生的设施;供电系统及各电气设备上装设的漏电继电器及接地装置等,是防止发生各种电气事故造成人身触电等重大恶性事故的装置等等。
为了使井下各种安全设施经常处于良好状态,真正发挥防止事故发生、减小事故危害的作用,所有井下职工都必须自觉爱护这些安全设施,不随意摸动,如果发现安全设施有损坏或其他不正常现象,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或领导汇报,以便及时进行处理。
二、井下安全标志
安全标志是指在井下相关地点悬挂的,目的在于引起人们对不全因素的注意、预防事故发生的图文标志。原煤炭工业部1985-08-29发布的“煤矿井下安全标志”的规定:安全标志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构成,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安全标志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
(1)禁止标志:含义是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动;几何图形是带斜杠的圆环,共l2个,如图中所示;圆环和斜杠为红色;图形符号为黑色,背景为白色。
图5~24禁止标志
(2)警告标志;含义是使人们注意可能存在的危险;几何图形是正三角形,如图5~25所示;三角形的边框、图形符号为黑色,背景为黄色,共1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