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楚雄州非煤矿山转型升
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矿区与矿山企业 【发文字号】楚政办函[2017]84号 【发布部门】楚雄彝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17.09.12 【实施日期】2017.09.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楚雄州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楚雄州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楚政办函〔2017〕84号)
各县市,州直有关部门:
经州同意,现将调整充实后的《楚雄州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9月12日
楚雄州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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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攻坚克难工作
要求和《楚雄州委 楚雄州关于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意见 》(楚发〔2015〕4号)精神,扎实推进我州非煤矿山攻坚克难工作,切实提高非煤矿山产业集中度和本质安全水平,减少非煤矿山事故,实现矿山转型升级,促进矿山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楚雄州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责
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全州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拟定转型升级工作重大措施,研究提出全州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意见并报州审定;负责审批各县市上报的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方案,督促、检查方案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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