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城市扬尘治理工作情况通报
各位领导,同志们,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全省住建系统关于城市扬尘治理工作作如下发言:
一、工作总体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今年以来,全省住建系统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加强城市扬尘治理组织领导。省市县各级主管部门均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扬尘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巡查、督查机制,形成了主要负责人靠前指挥、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责任部门狠抓落实的监管责任体系,大力度推进城市扬尘防治工作。
(二)全面开展城市扬尘污染综合整治
一是狠抓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全省住建系统深入落实《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7年度实施计划》,以坚决实现施工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为抓手,自5月起持续开展施工工地扬尘专项治理,我厅组织2次全省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处置和绿色施工现场观摩会,全省各级住房城乡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多种形式的现场观摩会,充分发挥了典型示范、样板引路作用;对全省所有1.4万个在建工地开展专项检查3.7万余次,责令停工7417起,行政处罚884起,施工扬尘污染突出问题得到有力整治。
二是深化城市道路扬尘防治。全省以开展“清洁城市环境活动”为抓手,加快成都、攀枝花、绵阳等5个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试点步伐,以点带面,不断完善城市环卫作业体系,加强料堆扬尘管控,科学规划城市堆场布局选址,落实密闭、覆盖或喷淋等措施,堆场扬尘得到有效治理。加大财政投入,增加环卫机械化清扫和洒水控尘设施,不断加大机械化清扫作业力度,机械化清扫面积增长幅度较大,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和扫净率得到进一步提升。加强垃圾清运车管理,推进落实渣土运输车辆密闭改装、密闭运输工作,抛洒滴漏、带泥行驶等现象得到明显改善。
三是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和其他扬尘管控。全省住建系统以推进园林城市创建为发力点,大力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加强城市绿地规划建设和维护。目前,全省创建国家、省级园林城市已达到70个,完成了70多个市、县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城市土壤裸露问题、随意侵占绿地的现象得到初步遏制。加快推进绿色搅拌站的建设,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有效降低建筑施工扬尘污染。
(三)坚定不移抓环境问题整改
坚持问题导向,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聚焦环保督查指出的问题和交办的案件、聚焦省级环境保护督查发现的问题、聚焦扬尘专项治理发现的问题、聚焦群众反复投诉举报的问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即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坚持“清单制+责任制”,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分级分类落实,及时跟踪督导,确保整改了质量。环保督查转交的37个有关扬尘的来信来访反映问题,在9月底已全部完成整改;省环保督查交办的两批次涉及13个市州、19个工程项目共42个施工扬尘污染的问题,在7月底已全部完成整改;市(县)扬尘专项治理自查核报的212个问题,在10月底已全部完成整改。目前,全省住建系统仍持续深入开展工地扬尘专项治理,对发现的问题立查立改。
(四)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城市扬尘治理是一项综合性、长期性的工作。全省住建系统始终将城市扬尘治理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打好秋冬季扬尘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的同时,找短板,想对策。修订完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保障扬尘防治费用到位;压实明确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持续深入开展扬尘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完善扬尘防治奖惩措施,进一步健全监管体系;加强城市扬尘防治应急保障建设,切实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逐步建立形成城市扬尘污染防治长效工作机制。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道路扬尘治理任务艰巨。近年来城市道路设施建设增长迅猛,市容环卫专用车辆增长速度远未跟上城市道路面积增长速度,尽管我们不断加大机械化清扫作业力度,但机械化清扫率仍然不高。
二是工地扬尘问题易反复。工程项目建设过程是动态变化的,在此过程中会不断产出各种扬尘问题,加之现阶段安全文明施工费落实不到位,相关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严,导致一些扬尘问题容易反复出现。
三是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监管难度大。建筑工程机械使用频繁,流动性大,其污染监管涉及到尾气排放污染指标的确定和测试,但目前没有针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标准,且测试需要相关专业机构实施。
四是既有搅拌站环保改造量大。全省大部分既有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建站标准低,
达不到绿色环保站标准,需要改造升级数量较大。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全力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专项督查。按照我省2017-2018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部署,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会同环境保护厅、交通运输厅、厅,对全省17个市深入开展建筑工地非道路移动源、工地扬尘、道路扬尘管控专项督查,进一步督促各地抓实抓好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打好秋冬季大气、城市扬尘污染攻坚战,促进秋冬季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二是持续加强施工工地扬尘管控。针对工地扬尘易反复问题,各地住建系统要进一步加大日常巡查检查频次和综合执法力度,压实建设、监理、施工及渣土运输单位扬尘防治的主体责任,尤其是落实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保证安全文明施工费足额取费和专款专用, 严肃查处 “六个百分百”不落实、违规使用排放尾气不达标的工程机械和劣质油品等行为。
三是继续深化城市道路扬尘防治。各市、州、县加大资金投入,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加大道路洒水降尘力度,确保设市城市和县城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分别达到90%、85%以上。加强城市道路路政养护管理,加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力度,严格查处抛洒滴漏、带泥行驶、道路乱开乱挖以及擅自清运工程渣土等行为。
四是坚持抓好城市扬尘防治其他工作。加强城市绿化建设,持续推进园林城市创建,加强城市绿地养护和规划,大力实施生态修复,计划到2020完成全省生态修复“双百工程”。加快推进绿色搅拌站建设,培育和建设一批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绿色生产示范企业,大力推进既有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技改工作,力争用三年时间使既有搅
拌站全部达到绿色环保搅拌站标准。
我厅将根据本次会议精神,特别是洪波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城市扬尘管控力度,全面完成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为“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做出积极贡献。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