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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过程中的习惯性违章列述

来源:百家汽车网
生产过程中的习惯性违章列述

1、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不系安全带。

2、将无帽芯、帽带、变形、开裂的安全帽戴入现场。 3、未经安全教育、安全考试的人员进入现场施工。

4、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裙子、背心、短裤进入现场。 5、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6、在施工现场打闹、取笑。 7、自行车、摩托车乱停、乱放。

8、车辆在场内、施工道路上的行驶速度超过15km/h。 9、在禁止吸烟的施工区域吸烟。 10、施工前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1、在2m或2m以上的高处作业,无可靠的安全设施时不系安全带,或安全带未挂于上方牢固可靠处。

12、高处作业梁上脱手行走。

13、高处作业时往上或往下抛掷材料、工具等物。 14、非电器和机械人员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15、施工机械、设备的转动部分,未加防护罩。

16、无特殊工种安全操作证的人员进行特种作业施工。

17、擅自在施工通道上堆放物料、土方等,影响正常的施工、通行。

18、在施工现场乱放、乱倒材料、垃圾;泥浆、污水、粉尘随意排放,污染环境。

19、车辆装载过满,污染施工通道。 20、喷砂作业场地不采取隔离措施。

21、在成品或设备上乱涂乱画,造成成品或设备的污染。 22、危险区域施工不设置专职监护人。

23、私自拆除、损坏安全设施,或施工需要拆除安全设施,施工完毕后不及时恢复。

24、私自拆除损坏各类安全标志、标牌。

25、施工中的井坑不加盖,沟、池不加护栏,晚上无照明及警示红灯标志。

26、特殊、高层脚手架,运料井架的装拆不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 27、脚手架、作业平台、运料井架使用前不按照规定验收、挂牌。 28、设置跳板、过沟板及各种施工用脚手扳时,搭放不牢或搭成一头悬空的探头板。

29、施工电梯、运料井架各分层门未关闭时即将电梯、吊笼开离,运料井架乘人。

30、在要害部位和重要场所动火不办理动火手续。

31、施工用电由非电工接线、操作、管理。 32、用电器具未接漏电保护装置。 33、使用木质配电(箱)盘。 34、施工现场电动工器具、照明设备的电源线未使用软橡胶电缆。 35、将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孔中或钩挂于刀闸上使用。 36、用测试绝缘的大量程仪器测试小数值的接地电阻。 37、用木棍、火柴棒代替接线插头。

38、乱拖乱拉电源线,电线过路不加保护。

39、碘钨灯用非绝缘性支架时不采取接地或接零保护。 40、碘钨灯用作移动照明。

41、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不采取可靠的接地。 42、电焊机的一、二次线接线处无罩壳。

43、电焊机的二次接线头不使用接线鼻子,或二次接线头裸露。 44、未加防护,雨天焊接作业;6级及以上大风进行吊装作业。 45、金属容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内施工照明不使用安全电压。 46、在高电压区域施工作业不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 47、氧气瓶、乙炔瓶混装、混放。

48、氧气瓶、乙炔瓶使用时,瓶间距离或与明火之间的距离小于规定安全距离。

49、乙炔瓶未安装回火防止器;乙炔瓶躺倒放置。

50、高温季节氧气瓶、乙炔瓶不采取防止直接曝晒的措施。 51、吊运边缘锋利的物件时不采取钢丝绳保护措施。 52、受力钢丝绳自由端的绳卡、压板数量不足。

53、受力钢丝绳自由端的绳卡、压板卡的方向错误。

54、受力钢丝绳自由端的绳卡、压板卡的间距与钢丝绳U型环大小、钢丝绳直径不配套。

55、现场驳运大型构件不绑扎或固定不牢。 56、在6级及6级以上强风时进行吊装作业。 57、站立于正在起吊的吊物上。 58、将安全带挂于未固定的吊物上。 59、安全带低挂高用。 60、起重作业的吊车司机、起重工无证上岗,违反有关操作规程。 61、链条葫芦的起重链双链拆成单链使用。

62、用链条葫芦较长时间吊挂重物时,手链不栓在起重链上或重物上不加设保险绳。

63、夜间施工作业,无足够的照明。 、水上施工作业,未穿救生衣;虽有救生衣,但未系好连接带。 65、堵塞应急疏散通道。

66、在起重臂、船舷边、电动机的飞轮边、待起吊的重物上、电气设备边休息、逗留。

67、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

68、施工负责人对施工人员的违章行为不予制止。 69、船舶在防台等应急情况下,高频电话无人守值。 70、特种设备无安全准用证。

71、特种设备年检过期,仍在使用。 72、机械设备带病运行。

73、领导或外来参观、检查人员进入现场不穿戴劳保用品。 74、现场对隐患整改不及时或不按照要求整改。

75、阻挠、干扰、影响安监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拒不执行安监人员提出的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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