皂郊镇二○一三年防汛安全
责 任 书
监 督 单 位: 监督单位负责人签名: 责 任 单 位: 责任单位负责人签名:
2013年5月2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防总《各级地方行政首长防汛工作职责》及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等有关法规要求,为确保防洪安全,本责任书中责任人对的、所辖区域应负的责任如下:
1、建立健全村级防汛领导小组,组建村级防汛抢险队伍,储备防汛物资,确定所辖区域重点防汛村庄、险工险段、水库、塘坝安全责任人员,靠实责任制度。
2、负责组织本村重点河道、防汛村庄、水库、险工险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防汛安全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其他不安全问题,尽快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编制各村防洪应急预案,及时掌握所辖区域内洪水、泥石流、滑坡等灾害的威胁情况,对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险村险段,编制村级防汛应急预案,划定安全区和威胁区,明确转移安置路线,靠实村级防汛小组责任人,抢险队伍负责人,巡
- 2 -
查人员,预警人员。
4、确保辖区内河道、排洪沟道内行洪畅通,对河道、沟道内弃渣、倾倒垃圾、违章建筑等侵占河道,违反《防洪法》和《防汛条例》的行为要及时进行制止和处理。
5、修建跨河、穿河、桥涵等涉水建筑物要通过秦州区水务部门审批,影响河道正常行洪安全的违章建筑,按“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予以拆除。
6、负责对本村区域内的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站点村级平台设备的管护,明确监测预警程序。禁止毁坏、盗卖等破坏防洪设施行为的发生,经常对设备进行检查测试,保障数据及预警信息畅通。
7、坚持汛期(4月15日—9月30)昼夜24小时防汛值班,做好值班记录,及时准确的做好雨情、汛情、灾情的汇报工作。一旦发生灾情要在1小时内报告灾情,内容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雨情、水情、伤亡人数、损失程度、救灾情况及生产生活上急需解决的问题等情况,上报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较大或严重灾情要及时上报。
9、在遇超标准洪水或突发性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时,及时部署,全力抢险,立即转移安置危险区群众,确保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 3 -
10、责任人员必须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安全度汛,防止人员伤亡和重大灾害损失。如因思想麻痹、工作疏忽或处置失当造成重大灾害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皂郊镇抗旱防汛办公室值班电话:8301476、8301223 传真电话:8301223 电子邮箱:tsqzzj@163.com 一、皂郊镇防汛重点 (1)硖门水库;
(2)南沟河、灰水沟皂郊镇段; (3)辖区内威胁村庄安全的山洪沟道;
(4)辖区内受滑坡、泥石流灾害威胁的险村险段。 二、监测预警站点
(1)自动雨量站8个:虎皮沟、杨川、慕水沟、硖门、皂郊水厂、野雀湾、董家坪、潘集寨。
(2)无线广播预警站16个:店镇村、兴隆村、贾家寺村、董家坪村、徐家店村、杨川村、皂郊镇水务站、慕水沟村、硖门村、田家新庄村、马家河村、王家店村、田家山村、谢家庄村、冯家坪村、皂郊镇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