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金秋诗会的通知
各团支部:
根据学校安排金秋诗会定于本月下旬举行,为把此次诗会办成全体同学广泛参与的诗会,进一步调动同学们学诗、读诗、诵诗、爱诗的积极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诗会主题
“青春与梦想”。各节目要围绕我校“创中原黄埔,办华夏名校”的实际目标,抒写青年人的激情、青春梦想,以及青年人敢闯敢干,积极进取,勇于承担责任的精神。
二、活动地点
学校后操场
三、活动目的
在广大青年中进行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爱家乡、爱校园的教育、引导广大青年自觉的把个人的成长与祖国与学校的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为创建文明校园、和谐校园的目标而奋斗。
四、几点要求
节目要以诗歌朗诵、演唱为主,也可根据我校开设的专业课程,充分展现我校多元化
的教学成果。
1、校文艺团体至少表演2--3个节目;
2、各班级至少准备2个节目;
3、音乐类(包括舞蹈、合唱、独唱)每个节目控制在4分钟以内,语言类(诗歌、小品、话剧、相声、演讲)每个节目5分钟以内。
4、节目内容必须健康向上,形式要多样化(如:小品、话剧、舞蹈、大合唱、小合唱、独唱、激情演讲、才艺展示和诗文等)。
5、节目以班为单位于10月14日中午2:30前报团委办公室。
6、活动要于即日起开始排练,排练不得影响上课,更不得占用上课时间。
7、所报节目要自备道具、伴奏和服装,如有特殊情况可报请校团委工作人员协调。
六、活动现场布置
1、 在设计和布置上必须注意整体风格的统一和局部装饰的差异、背景和主题的一致。
2、 活动策划:校团委
3、 节目统筹:校团委
4、 舞台协调:校团委
5、 艺术指导:专业教师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