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迟到的处罚通知
【篇一:迟到、早退罚款规定通知】
通 知
人力资源部 2013第128号 2013-12-11
关于加强考勤制度执行的通知 各部门:
近期员工上班迟到现象比较严重,且经公司多次通报警示后,仍有部分员工置若罔闻。为严肃公司纪律,杜绝随意违纪现象,现规范相关事宜如下:
1、迟到、早退半小时以内的罚款50元;超过半小时(含)的,罚款50元,并扣半天工资;超过2小时(含)不足1天的,按旷工1天处理,罚款100元,并扣1天工资。
2、人力资源部、行政部、监管部负责对上述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请全体员工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部
2013-12-11
报:分管副总、总经理
发:各部门
【篇二:迟到处罚通报】
xxxxx
文件
x字【xx】 xx号 签发人:xxxxx
关于对迟到人员的处罚通报
xxxx:
望全体职工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劳动纪律。
xxxxxxxxx
二零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1
【篇三:关于迟到罚款的通知】
关于xxx的迟到罚款制度
1. 迟到按时间段进行阶段罚款处罚。具体操作如下: a:迟到 1-10分钟(含)罚款5元。
b:迟到11-20分钟(含)罚款10元。
c:迟到21-30分钟(含)罚款20元。
d:迟到31-40分钟(含)罚款30元。
e:迟到41-1小时(含)罚款40元。
2.工一日罚三倍工资。
请假需头一天请假,当天电话请假不予认可。
导购向组长请假经理签批。
本制度有异议当场提出,若无异议定于2013.11.03实施
第一次迟到按以上决定执行。第二次迟到除按以上决定执行外加罚伍元。第三次至多次迟到除按规定执行外加罚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