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1 吊车梁安装监理实施细则
适用范围:适用于工业减重中各种预制钢筋混凝土吊车梁的安装工程。 4.11.1 工程概况
4.11.2 施工准备 监理要点:
1.施工方案审核
核查内同:同2.1施工准备监理细则
2.材料检验
(1)预制吊车梁:采用预制厂生产或现场预制吊车梁,外观质量不应严重缺陷、不宜有一般缺陷,外观尺寸偏差应符合表4.10-1的规定。构件不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
1)外观检查:构件类型、尺寸、外观质量等。
2)书面检查:预制厂声场构件检查出厂合格证及其他质量证明文件;现场预制构件检查水泥、钢筋等原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包、复验报告和混凝土试块检测报告等。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2)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膨胀水泥,不得使用过期或受潮结块的水泥。水泥的技术要求应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GB 175)的规定。
①外观检查:生产厂家、品种、强度等级、生产许可证标注、包装日期、出厂编号、包装质量等。 ②复验
A.检验项目:常规检验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其他检验细度、烧失量、氧化硫含量、碱含量等。
B.检验数量:同一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C.书面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复验报告。
(3)砂:中砂,含泥量小于3%,其技术要求应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的规定。
①外观检查:品种、粒径、含泥量、无杂物等。 ②复验
A.检验项目:常规检验颗粒级配、含泥量;其他检验密度、有害物质含量、坚固性、碱活性检验、含水率等。
3
B.检验数量:进场批次组批。用大型的工具运输至现场的,以400m或600t为一验收批;
3
用小型工具运输的以200m或300t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为以验收批。 C.书面检查:砂复验报告。 (4)石子:细卵石或碎石,粒径5~25mm,级配良好,含泥量小于1%,其技术要求应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的规定。 ①外观检查:材质、粒径、含泥量、无杂物等。 ②复验
A.检验项目:常规检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颗粒含量;其他检验压碎指标、密度、有害物质含量、坚固性、碱活性检验、含水率等。
3
B.检验数量:进场批次组批。用大型的工具运输至现场的,以400m或600t为一验收批;
3
用小型工具运输的以200m或300t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为以验收批。
C.书面检查:复验报告。
(5)钢筋、型钢:HPB235(Q235)级钢,其质量应能满足施工需要。
(6)电焊条:电焊条的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技术要求应符合《碳钢焊条》(GB/T 5117)等标准的规定。
3.机具设备检查
(1)机具设备型号、规格、数量、性能参数、状态是否满足正常施工需要。
(2)大型机械设备,如起重机械等检测、备案手续。对于起重机械设备尚应检查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3)现场计量器具,如经纬仪、水准仪、磅秤、钢尺、压力表等的性能、精度是否符合施工要求,是否按规定的检验周期由法定计量部门检验标定。
4.作业条件检查 (1)技术准备
1)施工前,施工的那位测量人员应复核建筑物的测量控制点坐标、高程。 2)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技术交底工作,书面技术交底资料。 (2)其他
1)柱子安装后,二次灌浆的混凝土强度应达到70%以上。
2)预制吊车梁应运至现场,并按施工方案要求进行堆放。吊车梁的强度达到设计和施工规范规定,方可进行吊装。
3)安装设别行驶场地、道路应平整、坚实。 4.11.3施工过程
1.施工操作要点
(1)施工程序:弹线→吊车梁吊装→校正→固定。 (2)弹线:在吊车梁顶面、地面弹好中心线。 (3)吊车梁吊装
1)吊车梁安装必须在柱杯口二次灌浆的混凝土强度达到70%后和屋盖吊装前进行,在特殊情况下,亦可在屋盖吊装后或与屋盖同步进行。根据吊车梁的重量采用履带式起重机或 起重机进行吊装,如屋盖已吊装完,可用短臂杆起重机或桅杆吊装。
2)吊车梁的现场堆放位置应布置在靠近安装位置,使吊车梁的中心对准安装中心。吊车梁安装顺序一般从柱一端向另一端顺序推进,也可从中间向两端推进。
3)吊车梁的绑扎一般绑扎两点。梁上设有吊环的,可用吊索直接钩住吊环起吊。梁上未设预埋件吊环的,可在两端用轻便吊索配合卡环绕吊车梁下绑扎。
4)安装时用起重机将吊车梁缓慢吊起,至十级位置离支承面10cm时,用人力扶正,使两中心线与支承面中心线对准,并使两端搁置程度相等,然后缓慢落下,如偏差,用撬棍拨正,如支座不平,用斜铁片垫平,即可脱钩。
(4)校正:吊车梁校正应在梁全部安装完毕、屋面构件校正和最后固定后进行。校正内容包括中心线位移、轴线间距、标高、垂直度。
(5)固定:吊车梁校正完毕,应立即将吊车梁与柱牛腿上的埋设件及斜垫板焊接固定,在梁柱接头处支侧模,浇筑细石混凝土并养护。
2.监理要点
(1)巡视检查吊装工艺操作过程是否符合施工方案、设计及规范标准规定,是否存在质量缺陷、隐患等。
(2)危险性较大的构件吊装过程需实行旁站监理,重点检查吊装、就位和固定方法等,并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4.11.4 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
1.验收程序和组织
同3.1基坑人工挖土施工监理细则
2.检验标准
装配式结构施工质量检验标准见表4.11-1所列。
装配式结构施工质量检验标准 表4.11-1
项目 序号 1 主控项目 3 2 检验标准 进入现场的预制构件,其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及结构性能应符合标准图或设计要求 预制构件与结构之间的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 承受内力的接头盒拼缝,当其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时,不得吊装上一层结构构件;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在混凝土强度不小于10N/mm2或具有足够的支撑时方可吊装上层构件。已安装完毕的装配式结构,应在混凝土强度到达设计要求后,方可承受全部设计荷载 1 预制构件码放和运输时的支承位置和方法应符合标准图或设计要求 预制构件吊装前,应按设计要求在构件和相应的支承2 结构上标志中心线、标高等控制尺寸,标准图或设计文件校核预埋件及连接钢筋等,并做出标志 预制构件应按标准图或设计的要求吊装。起吊时绳索3 一般项目 4 与构件水平面的夹角不宜小于45°,否则应采用吊架或经验算确定 预制构件安装就位后,应采取保证构件稳定的临时固定措施,并应根据水准点和轴线校正位置 装配式结构中的接头盒拼缝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对承受内力的接头盒拼缝应采用混凝土浇筑,其强度等级应比构件混凝5 土强度等级提高一级;对不承受内力的接头盒拼缝应采用混凝土或砂浆浇筑,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5或M15;用于接头盒拼缝的混凝土或砂浆,宜采取微膨胀措施快硬措施,在浇筑过程中应振捣密实,并应采取必要的养护措施 6
预制构件安装的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11-2的规定 检查施工记录及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全数检查 观察;钢尺检查 全数检查 观察检查 全数检查 观察;钢尺检查 全数检查 观察检查 全数检查 检查施工记录及时间强度试验报告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检验数量 检查构件合格证 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见本节材料检验 全数检查 注:检验批工作台班划分。
预制构件安装的尺寸允许偏差 表4.11-2
项次 1 杯形基础 项目 中心线对轴线位置偏移 杯底安装标高 中心线对定位轴线位置偏移 上下柱接口中心线位置偏移 2 柱 垂直度 >5m,<10m ≥10m 牛腿上表面和柱顶标高 3 4 吊车梁 托架梁 ≤5m >5m 允许偏差mm 10 0,-10 5 3 5 10 L/1000柱高,且不大于20 0,-5 0,-8 5 0,-5 5 10 5 1/屋架高250 5 5 3 水准仪或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水准仪或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经纬仪或吊线 钢尺检查 经纬仪或吊线 钢尺检查 直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经纬仪或吊线和钢尺检查 同一工作台班安装的同类型构件,抽查5%且不少于3件 检验方法 钢尺检查 水准仪检查 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检验数量 中心线对定位轴线位置偏移 梁上表面标高 底座中心线对定位轴线位移偏差 垂直度 下弦中心线对定位轴线位置偏移 5 屋架 垂直度 构件梁板下表面平整度 桁架、拱形屋架 薄腹梁 抹灰 不抹灰 6
板 3.工程资料
(1)预制构件出厂合格证或现场水泥、砂、石子等原材料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复验报告。
(2)现场预制构件混凝土试块检测报告。 (3)钢筋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预制构件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4.11.5 成品保护 巡视检查要点:
(1)吊车梁在吊运和堆放时,吊点和垫木支放位置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T形吊车梁在端头绑扎起吊时,应在吊索与梁棱角之间垫以木板、麻袋片或废轮胎块护角,以防卡伤或损坏梁边角。
(3)吊车梁起吊安装时,混凝土应达到设计和施工规范规定的强度等级,并防止碰撞。 4.11.6 安全管理 巡视检查要点:
(1)高度大的吊车梁就位后,应尽快校正固定;在刮大风天气,应对未最后固定的吊车梁应8号钢丝与柱绑扎在一起固定,以保持稳定。
(2)吊装作业时施工单位必须有管理人员在场。吊装过程中必须由专人指挥作业。 (3)从事安装的操作人员应经过体检合格,方可上岗作业;严禁酒后从事吊装工作。 (4)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还必须穿防滑鞋,系安全带。安全带必须挂在牢固可靠的地方;所用工具要用绳子扎好。或放入工具包内;登高用梯子必须安全可靠。 (5)起重机应与吊装作业区的架空电线保持2.5m以上的安全距离,必要时对高压供电线路
采取防护措施。
(6)起吊时,起重机升降吊钩要平稳,避免紧急挚动和冲击;同时避免超负荷吊装和带负荷长距离行走,在接近满负荷时,不得同时进行两种操作。
(7)吊装过程中不得在已吊起的柱子下面或起重臂旋转半径范围内作业或行走。
(8)起重机停止工作时,应刹住回转和行走机构,关闭、锁好司机室门;吊钩上不得悬挂物件,并应升到高处,以免摆动伤人。 (9)六级以上大风及雨天时禁止作业。 4.11.7 相关标准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