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受让排污权程序及所需材料
一、备案
到出具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受让登记表》(3份); 2.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 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份);
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环评批复文件(1份); 5. 其他需要出具的证明或资料。
所有材料用A4纸,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如特殊情况尚未进行工商登记的可暂不提交材料2和3。 二、登记
到交易机构——湖北环境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登记。 首先,需向交易机构缴纳保证金(以转让标的交易基价购买全部意向受让量所需金额的30%)。
其次,提交以下文件(各1份):
1、《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受让登记表》(已备案); 2、《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受让申请书》; 3、《排污权交易授权书》; 4、《排污权交易承诺书》;
5、《排污权交易电子竞价操作代理授权书》; 6、环评批复复印件; 7、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8、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9、交易机构要求出具的其他材料。
所有材料用A4纸,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三、参加交易
按交易机构通知的交易地点、时间参加培训和交易。 四、省级以上审批项目简化办理程序
将备案材料、登记材料一并交给湖北环境资源交易中心,由交易中心将备案材料转交给省环保厅,省环保厅备案后,将2份《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受让登记表》转交交易中心,1份交易中心留存,一份转交备案单位。
五、相关文书 详见附件1—
附件1
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受让登记表
受让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填 表 人 报 送 日 期 年 月 日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 制
填表说明
1、 内容填写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并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 所填受让标的名称应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
3、 本表所列栏目不能为空,如无内容应注明“无此项”,如填写不下可另附页。 4、 报送登记表时,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环评批复复印件; (4) 其他需要出具的证明或资料。
5、 如特殊情况尚未进行工商登记的可暂不提交材料(1)和(2)。 6、 以上材料如是复印件的须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7、 登记材料,统一使用A4纸,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8、 本表一式三份,由出具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受让方及排污权交易机构各执一份;
第4条所列材料一式一份,由出具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执收。
单位名称 受 让 方 基 本 情 况 通信地址 注册资本 经济类型 联系人 E-mail/QQ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行业类别 联系电话 传真 建设项目内容 及建设规模 项目性质 项目投资(万元) 受 让 指 标 □新建 □改建 □扩建 化学需氧量 受让标的名称及 数量(吨/年) 氨氮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环保 部门 登记 经办人: 年 月 日 情况
附件2
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受让申请书
湖北环境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办法》、《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经湖北省环境保护厅批准,现向贵机构提出化学需氧量 吨,氨氮 吨,二氧化硫 吨,氮氧化物 吨受让申请。本单位承诺:
1、严格遵守《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规则》、《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电子竞价交易规则》和贵机构相关规定。
2、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排污权交易授权书
授权人单位名称:
经办人的名称和职务:
经办人联系方式:
授权事项:污染物排污权交易
授权权限:
□ 1、代为提交申请材料,更正、补正、补充材料的权利; □ 2、接受交易中心告知的权利; □ 3、代为领取相关批件的权利;
□ 4、其他权利(须注明)
授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加盖授权单位章)
经办人签名: 授权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说明:办理过程中,如变更经办人需另行提交授权书。
月 日
附件4
排污权交易承诺书
我单位在排污权交易中特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执行排污权交易的法律、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严格按照公司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和交易手续费; 三、不与转/受让方相互串通;
四、取得交易资格后按时参与交易,严格履行相关程序。竞价成功后按期与转让方签订并履行合同,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它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国家法律、法规和省相关规定的处罚。
承诺单位(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