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湾A1、A2栋水钻
安装工程合同
发包方(甲方):阳江市江陵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卫志刚
协议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协议订立地点: 阳江市
协议编号: YJ-JL-02Q-2A-施工-0011
山海湾A1、A2栋水钻安装工程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阳江市江陵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卫志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阳江市海陵区闸坡镇山海湾A1、A2栋水钻安装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1.工程地点:阳江市闸坡镇海滨西路1号山海湾工地 2.承包内容:山海湾A1、A2栋水钻安装工程 二、承包范围及方式
1.承包范围:开孔位置按空调安装位置的施工图纸定位,但必须满足空调安装要求。 2.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即包施工、包工具、包工期、包质量、包含安全文明措施费用、包通过验收。负责清洁及垃圾清运下楼到指定位置。
3、工程造价:25125元,不含税价,工程量按实际结算。
A1栋A2栋装修钻孔工程量清单 序栋号 号 1 A1栋(共255户) A2栋(共285户) 小计 暂定数量 单位 单价(元/个) 25 合计 备注 465 个 11625 2 3 540 1005 个 个 25 13500 25125 备注:结算按实际结算。
三、付款方式
1.安装工程总价(不含税)为:25125元。
(1)工程完成后,通过甲方现场工程师、仓管、预算员等验收合格后,甲方在15天内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100%。
四、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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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符合要求:满足空调安装要求及国家相关技术规范。 2.乙方提供工具并按甲方要求和施工图进行定位开孔。
3.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工程进度,保证工期和保证质量,如开孔位置不符合空调安装,乙方应派专业人员过来重新开孔。
五、工 期
1.本工程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12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9年 3月20日;
2.本工程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签发的开工通知书开工日期为准,竣工日期2019年 月 日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如不合格需要要求乙方配合整改。
3.乙方征得甲方同意,且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方可推迟开工日期,但竣工日期不变。
六、甲方义务
1.甲方提供完善的图纸(CAD版本)至乙方。
2.根据施工图及施工说明,在施工前向乙方进行施工技术、安全、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的交底工作。
3.负责对乙方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施工进度、施工管理等方面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
4.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违规违章违约等行为,有权指令其限期改正。 5.对乙方劳务承包的工程,组织安排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 6.对乙方用工和工资支付情况实施监督。
7.甲方应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接通施工水电,安排乙方施工人员食宿。相关安排参照乙方档案记录、出入证、签订劳务合同及在甲方指定的工作考勤记录等。
七、乙方义务
1.负责协调水钻安装工程的工作,并满足甲方空调的安装。 2.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规定,服从甲方的指令。
3.全面履行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义务:
(1)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
(2)科学做好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保证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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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4)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职业健康教育,努力营造环保、健康、安全的施工现场。
(5)加强与其他施工单位的相互协作、配合,服从甲方和总包方统一协调管理。乙方必须指定一名现场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并与甲方项目部对接工作。乙方指定现场管理人员,施工期间需履行应尽管理职责,未经甲方允许不得随意离场、更换;但经一段时间磨合仍不能胜任其工作的应立即更换;
4.乙方应尽量使用技术好刻苦耐劳服从管理的工人,如果甲方发现某个工人或管理人员不称职要求乙方撤换乙方应积极配合。
5.施工人员进场之前,必须先向甲方递交本施工队伍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上岗资格证、特殊工种操作证等复印件,及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需要变动施工人员,必须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并提交变动人员花名册。
6.做好劳务作业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及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7.坚持依法、规范用工,工人工资按月全额发放。
8.乙方不得以书面、口头和其他形式使用甲方企业及项目部名称对外进行经济活动。乙方在劳务承包期间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自行处理与甲方无关。
9.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严禁打架斗殴、盗窃、、吸毒、嫖娼等各种违管理秩序的行为,如有发生,乙方应严肃处理,坚决予以辞退或调离;情节严重的,应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由此产生的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
10.加强对施工人员生活区的管理,克服“脏、乱、差”,开展创建文明、卫生宿舍的活动。
1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下的劳务作业转包他人。如有单项工作需承包的,经需在甲方处备案及由甲方直接支付工程款。
八、质量检查与验收
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工程师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无条件配合甲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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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检查检验中发现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如果是甲方造成的甲方负责相关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分部分项、隐蔽工程验收,由乙方提前1天通知甲方,甲方应根据乙方通知时间及时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乙方不得施工下道工序,直至整改达到要求后方可继续施工。
4.如果由于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相关损失要赔偿;如果乙方不按图纸、规范、及甲方要求的施工技术施工造成被甲方管理人员罚款乙方自己承担,相关罚款在当月进度款中扣除。
九、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乙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必须全面严格遵守安全规章、规程、规定。必须对现场实施各种安全防范措施。现场实施封闭施工,保证施工人员和相关人员的绝对安全。
2.乙方负责所有进出场材料的装卸,码放整齐与保管。乙方需指定专人接收进场材料、周转工具并妥善保管。
3.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及专项施工方案自备安全带、安全帽、胶鞋、绝缘手套等一切安全防护用具并确保按规定佩戴使用。
4.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国家有关法律、行规对事故进行处理,同时及时报告甲方;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5.严禁乙方工人私自接电线、插座、电炉;开水龙头不关者,发现每人次罚款100元整,从工程款中扣除。
6.特殊工种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如电工、电焊工等。
7.在工地上打架斗殴,严禁乙方工人在工地打架、偷窃、、破坏公司财产,如有发生,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行负责,承包班组均处500-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报送机关处理;工地宿舍不得留宿外来人员,违者罚款每人每晚50元。
十、合同解除
1.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和乙方都可以解除合同。
3.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而不作任何补偿: (1)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2)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
(3)经检查检验或验收,乙方已经完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4)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承包工程承包的部分转包。 4.甲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乙方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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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 (3)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5.合同解除后,甲方根据乙方完成的工程节点作出评估,对乙方付清相关款项。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劳务作业场地。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乙方不能满足工程进度时,甲方有权安排其它劳务单位进场施工,所发生费用的1.5倍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乙方施工中所发生的质量问题,乙方又不能及时整改,甲方有权安排其它劳务进场整改,按发生费用的2倍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如乙方按甲方指示施工完毕,且经甲方验收通过后,甲方再要求变更的施工内容,按照实际发生工程量,所得人工费按300元/天计取。
4.工人必须办好档案记录、出入证、签订劳务合同及在甲方指定的工作考勤地点有记录才有资格向甲方领取工资。
5. 乙方应按法律和法规规定购买乙方工人、乙方设备财产、运输等保险,本合同价已包含该费用。
6.因乙方未准时发放工人工资出现乙方工人欠薪、随意停工等影响甲方正常经营工作秩序的行为,甲方有权停止发放进度款,并每一次处乙方10000元罚款。
十二、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18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阳江闸坡镇海滨西路1号山海湾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竣工结算且空调安装满7日,且双方的责任、义务都全面履行完毕时终止。
十三、争议解决
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十四、其他
本合同壹式 贰 份,甲方乙双方各执 壹 份,合同签字即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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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阳江市江陵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乙 方:卫志刚
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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