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全面负责机电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照“管业务、管生产同时管安全”的原则,组织机电运输系统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全矿机电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负领导责任。
2、按规定组织进行机电、运输系统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安全检查,对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严格按照“五定”原则和“闭环”管理要求落实。
3、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其他相关文件要求,组织矿井机电安装工程设计、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工作。
4、组织机电运输系统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按照标准,督促机电部认真考核落实,并做好对机电部与全矿机电运输的标准化考核工作。
5、推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新材料的运用,不断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效益。
6、坚持开展煤矿机电、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切实提高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7、定期组织召开机电专业例会,听取机电部、机运队以及各区队的机电工作汇报,并据此总结机电管理工作,对近期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8、负责组织机电管理人员对所有制度进行修订完善,每年年初颁布新制度,指导下一年的机电管理工作。
9、定期向矿长汇报机电管理工作情况,并根据矿井生产建设的情况,全局部署机电管理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