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遵守“监理人员工作守则”并对总监负责。
2.认真分析研究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范围、特点和难点,熟悉设计图纸及要求,清楚验收规范和监理工作程序。
3.参与编写监理规划,负责编写本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4.负责本专业图纸审核,参加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审核会审纪要。
5.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单位工程开工报告,签署意见后送总监审批。
6.审查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签署意见后送总监审批。
7.对承包单位报送的进场材料/设备/购配件的报验资料(原始凭证、检测报告、质量证明文件等)进行核查签认,有必要时应进行平行检验。
8.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认真履行旁站、巡视监理职责。
9.严格工序交接检查验收,坚持上道工序不经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监理原则。
10.凡隐蔽工程隐蔽前,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检查验收,并在隐蔽工程记录上填写意见。
11.参加设计变更及工地技术洽商的会议与审查,并报总监批准。
12.对承包单位的工程量报审表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送造价监理工程师核算费用。
13.参加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做好验收记录。
14.参加承包单位的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15.对以下行为行使质量否决权,直至建议总监签发停工令:
(1)未经检验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2)擅自采用未经认可的材料、构配件、设备违章施工;
(3)擅自变更设计或按未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或不按施工规范施工;
(4)擅自将工程转包或让未同意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
(5)没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断然施工;
(6)对监理指令未采取有效改正措施及确认,而继续作业;
(7)其他对工程“三大控制”有严重影响的行为者。
16.确认承包单位施工计划的合理性,掌握承包单位工、料、机供应计划,每天就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相比较,找出偏差,分析原因,督促责任单位采取相应措施。
17.按规定做好有关监理记录,认真填写监理日记。
18.审核承包单位的各种报表和技术资料;签发有关指令、通知。
19.定期向总监提交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汇报和请示。
20.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收集、汇总、整理。
21.负责编写本专业监理月报有关内容,交总监审核。
22.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23.检查承包单位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建立和保证措施,督促承包单位对所存在的质量和施工安全问题及隐患及时整改、及时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