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三打两建工作的一些思考
(初 稿)
今年,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严峻,给广东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严峻挑战。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几年的发展,广东在经济建设取得巨大成就,而文化建设和道德建设却成为短板。创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都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工作。正如胡总在十七大报告中说的:“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省正是审时度势,决定开展以打击欺行霸市、打击制假售假、打击商业贿赂和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监管体系为主要内容的“三打两建”行动,是广东、省作出的重大决策。是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建设幸福广东的迫切要求;是优化市场环境,规范市场秩序,完善市场经济的重大举措,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为党的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的有力举措。是一件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
那么作为“三打工作”的重要成员,“两建工作”的牵头单位,工商部门在“三打两建工作”中应当如何总结以往的工作经验,开展有效的经济市场监管工作,值得思考。
先从“三打”工作来说,“打”就一定要“想打、会打、敢打”并且打出成效,以“打”来促进“两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所谓“想打”,就是要具有主观能动性,有开展好“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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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作的强烈愿望。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商业贿赂、诚信缺失,这些都是我们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必须正视的乱象。近期,全国广为关注的地沟油事件、假药泛滥事件、食品添加剂事件、有毒胶囊事件等等,就是这些市场乱象结下的苦涩果实。这样的社会不可能称之为文明,也不可能真正出现和谐,而这样的经济更不可能实现良性健康的可持续发展。上述市场乱象注定是无法回避的,是对我们监管部门敲响的警钟,我们只能勇敢面对,必须奋不顾身的站出来,直面各种丑陋的经济现象,保障民生权益,着手积极重建乱象频发背后那些日益被瓦解的基础秩序。德庆县工商局,通过前期的宣传动员和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通过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已经让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了目前形势的紧迫,深入理解了“三打”工作的意义,从“要我打”变为“我要打”,全面出击,开展地毯式的,以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商业贿赂等违法经营行为为重点的专项清查行动,全身心的投入到了“三打”工作中。
所谓“会打”,就是要掌握好现有法律法规赋予的权限,灵活运用各项法规。要开展好“三打”工作,首先要明确的是必须依法办事。“三打”的唯一依据是法律,不依法则宽严皆误,依法则进退有据。在如此声势浩大的背景下打击“黑色经济”,就要严格按统一的法律尺度,充分注重程序合法。在此基础上,就要多研究多思考多探讨,对欺行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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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制假售假、商业贿赂等违法经营行为的定性依据,需要获取的证据进行充分的案前分析,运用各种资源,合法有效的取得证据,挑选使用最有利“打”出成效,最便捷高效的法规进行查处。做到发现一宗就迅速有效查处一宗。
而所谓“敢打”,就是要有直面困难的勇气,面对各种阻力,敢于亮剑。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商业贿赂等现象之所以屡打不止,必然是有适合其生长的土壤,必然涉及到各方面的利益,不排除背后有着或多或少的保护伞,作为执法部门,你必须敢于面对,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对违法行为做到毫不手软,对说情敢于并且善于拒绝。以广大人民群众作为后盾,勇往直前的出击。
德庆县工商局,一直以来都是从“想、会、敢”这高度概括的三个字出发,来开展对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工作,就最近五年来说,我局共查处违法经营案件1046宗(07年224宗,08年236宗,09年196宗,10年184宗,11年206宗),其中,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就有361宗,占案件比例的34.5%,共罚没450万余元,对售假行为进行了有力的打击。而今年前四个月,我局共查处结案66宗,罚没66万余元,并且还有30多宗案件正在立案调查阶段。我局一直将工作重心放在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及商业贿赂行为的查处上,特别是对食品安全和农资市场的监管,得到了县委县府及广大农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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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肯定。通过有效迅速的打击违法经营行为,使得德庆的市场经济秩序得到有效的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有效的保护。
当然,从以往的案件查处工作中及全面开展“三打”工作以来,也遇到不少难题,如:
一、法律法规不完善,导致工商部门无法很好的履行市场监管职责。
在“三打”工作任务中,有重点打击无厂名厂址,无3C认证产品的要求,但现存的法律法规却让工商部门束手无策, 现在的法律法规,对假冒伪劣商品的处罚幅度非常有限,《产品质量法》是由质监部门制定,其目标主要是针对生产厂家,所以货值3倍以内处罚幅度的设计,对于流通领域的一个店铺的货值来讲,往往是非常的低,造成,对于一些危害大,货值却小的商品,处罚力度根本无法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对无厂名厂址的商品,按照现在的《产品质量法》只能是责令改正,而且,就算当事人不改正,也没有进一步的处理措施,《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由于存在与上位法冲突问题,经修改后,对售假行为的处罚幅度大大降低,对无厂名厂址等商品更是虽有规定却无罚则。
对3C认证商品的查处问题,因为3C认证是质监部门主导的一个认证,对无3C认证的商品,工商部门没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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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只能是移交质监部门,而且对哪些商品需要3C认证,工商部门也很难掌握,对冒用3C认证,工商部门虽然能够查处,但却缺乏手段查询取证,如果厂家不出证明说明其无3C认证, 3C认证部门一般也不配合提供有关的证明,造成在取证上很有难度。
对商业贿赂的查处问题,现在的法律法规,对于商业贿赂问题规定也不是很明确,工商部门往往纠结于是否需要建账,是否属于如实入账问题,对商业贿赂行为的认定,自身都无法很好的把握,对证据的收集也存在很大的难度。如无法取得合同和账册,就算有线索也是很难深入的调查认证。现在的商业销售模式,多数都存在“按量返点”的情况,特别是一些连锁商店,往往会按照销售额度,提高提成百分比,就这些行为的性质来讲,都可能涉及到商业贿赂,但其社会危害性却并不大,这就给执法部门造成了困惑。
对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问题,《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是“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目前,虽然有省的2007年第8号文为依据,对有前置的,由前置许可部门主管,市局也有文件,要求涉及前置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移交前置许可部门,但却找不到一部法律来明确的说明,有前置许可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商部门不用监管。这就造成了监管的难题。管,怕超越权限,不管,按照目前的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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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势是,一旦出了生产经营事故,司法部门首先考虑的是营业执照的问题,而工商部门是营业执照的颁发部门,往往无法脱离干系。
对商标侵权问题,商标案件,证据中需要商标持有者的商标注册证及对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认定作为证据,但联系到商标持有人是个比较难的问题,即使联系到了,对于一些商标持有者,往往对于小量的侵权商品并不愿配合,有时还认为侵权商品从品质上是无法对其品牌构成大的影响和威胁,甚至认为这些侵权商品是替其免费做广告,往往对工商部门不是很配合,所以,给案件的定性认定造成困难,由于鉴定的不及时,对于采取了强制措施的物品,最多只有60天的扣押期限,必会给办案部门造成很大的困难。
二、部门联动配合问题
就如上述提到的问题,“三打”工作,是多个部门参与,大家应该互联互动,互相协作,发挥部门的最大效能,但现实中,协作却存在不少问题,如在现阶段,大家都想自己发现案源,自己部门查处,对其他部门提出的协作要求,也往往能推则推,不考虑整个案件所涉及违反的所有法规以及其对社会的影响。如,生产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件,可能同时也存在标识不合格的行为,部门间可能考虑到自己的查处权限,就按照较轻的标识不合格的行为进行了查处,而忽视了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对商标持有人的危害,对人民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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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的危害。
对于上述问题,我们都应当纳入到“两建”工作的考虑范围,以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监管体系为切入点,切实解决“三打”工作遇到的难题。“三打”的目的就在于促进“两建”,而“两建”则是为稳固“三打”的效力,形成长期的社会效应而开展。“三打”绝非是一场求快求量的“猛打”和“数字战绩”的战役。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商业贿赂现象之所以屡打不止,其根本原因在于社会信用体系、市场监管体系还不完善,存在诸多漏洞,因此要坚决避免“只打不建、打而不建”的发生,否则极易被打上“运动式整治”的标签。我们需要注重打建结合,真正做到“以打促建,以建护打”。
拿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来讲,社会信用体系,它是一种社会机制,具体作用于一定区域的市场规范,它旨在建立一个适合信用交易发展的市场环境,保证一定区域的市场经济向信用经济方向转变,即从以原始支付手段为主流的市场交易方式向以信用交易为主流的市场交易方式的健康转变。这种机制会建立一种新的市场规则,使社会资本得以形成,直接地保证一定区域内的市场经济走向成熟,扩大市场规模。
信用状况差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个薄弱环节,已成为影响和制约经济发展的突出因素。没有信用,就没有秩序,市场经济就不能健康发展,建立和健全国民经济的信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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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成为一项当务之急。在《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中,明确了信用体系建设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法制为基础,信用制度为核心,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其中的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都涉及到工商部门的职责,应是工商部门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工作重点。从社会信用体系的功能来看,主要有三种: 1.具有记忆功能,能够保存失信者的纪录; 2.具有揭示功能,能够扬善惩恶,提高经济效率; 3.具有预警功能,能对失信行为进行防范。这些功能的实现,都在于一个公开、实时更新、方便查询与投诉的企业信用数据库的建立,运用其动态地记录企业在经济交往中的信用信息。用于约束企业的失信行为,督促企业在市场上进行公平竞争。
工商部门作为牵头单位,在现有的条件下,应首先从建立企业的信用档案入手,依托我们已经实行的“经济户口”管理数据,在已掌握的登记、商标、广告、合同、公平交易等工商管理信息的基础上,逐步联合质监、税务、卫生、、司法、银行、劳动等多个部门,完善企业信用档案,实现信息的全面性。因为只有数据具有全面性,所形成的信用档案才有更高的社会价值。一个企业的信用包含资质许可、质检、奖惩、诉讼等各区域各级别职能部门的公共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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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还有银行信贷信用信息,还要充分利用12315投诉平台,将来自于市场的消费者、交易对方、合作伙伴、员工等角色的评价信息进行汇总。任何一个方面的信用缺失都可能会引发企业的,因此,只有全面性的信息才能比较真实的反映出企业的信用状况,只有这样全面的信用信息才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当多方的数据在数据库汇总时,我们还需要注意数据的统一性,该系统应该在一定区域范围内采用统一征信标准,并可尝试开展评分制度,用统一数学模型下的信用分值(信用评级)计算方法,建立公开网站,提供统一的查询平台,从而保证所有企业信用档案信用分值具有可比性、通用性和实用性。当然,数据库最最重要的,也就是其权威性,失去这一基础,其他工作都是白费力,真实、客观、公平是权威的根源。征信系统信息采集渠道,直接来源于相关职能部门,信息主体提供信息全部经过征信工作人的见证、核实,消费者提供信息全部实名制,从信息采集渠道保证了信息的真实性;动态、适时、延续的信用记录,准确反映着每个企业的动态信用状况;第三方参与监督征信平台,保证了信用记录、信用分值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只有真实、客观和公平,才是权威的。
所以,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我们要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加强协调,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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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培育市场,完善法规、严格监管,有序开放、维护安全”的原则,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顺利进行。形成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真正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寸步难行”。
当然,信用体系建设不是一下子就能建出很大成效的,我们可以考虑分行业入手,一步一步的推进,多年前,德庆县工商局就开展了在农资领域的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初期也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因为没能建立起一个长效的评价平台,没能汇总各方面的信用评价,导致该项工作出现了停滞。但可以在这次的信用体系建设中,吸取该项工作的经验教训,让信用体系建设更加顺利高效。
而建设社会信用体系与建设市场监管体系又是相辅相成的,用信用体系来为市场监管区分侧重点,反过来又将市场监管的结果运用于信用体系建设。
就市场监管体系而言,工商部门一直都在积极的做工作,不断的试点,从试点中吸取经验教训,成熟一个,全面推广一个。2011年德庆县工商局作为肇庆市局的深化市场监管方式改革试点单位,就对监管方式改革进行了一次尝试,其中的一些创新做法,得到了上级的肯定,如:
以网格为基础,实行按行业“专业化监管”。在试点所——德城工商所开展行业“专业化监管”模式试点。将市场监管以地域辖区划分网格改革为以行业分类划分网格,进一步推进基层工商所辖区监管专业化、精细化。在“经济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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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基础上,按照行业种类,对辖区内的各类市场主体进行分类,代替现有的以区域、地段划分片区的模式,设置食品行业类、高危及农资行业类和一般行业类等3大类网格,设置3个监管小组与之相对应,并根据行业网格的经济户口监管强度和重要性相应配置人员。以此达到监管更到位,责任更明确,监管人员更专业,反应更迅速。
加强信息化监管力度,建立信息化“市场监管工作处理”处理流程。由信息中心协助,借助办公自动化系统,在原有公文管理系统的基础上,依据市场监管问题解决机制的运行方式,开发“市场监管工作处理”内部行文子流程。各单位在处理基层市场监管问题时,通过OA系统中的市场监管工作处理流程,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要求,快速处理市场监管问题。
建立事前预警机制和事后回访机制,消除监管的盲区和漏洞。一是建立事前预警机制。股室加强对各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协助工商所人员掌握市场监管检查方式方法。二是建立事后监管回访机制。加强对各网格进行检查,采取“三查三看”:查台账,查看是否完整并及时更新;查档案,看承接的监管业务手续是否齐全;查电脑,看监管业务流程是否规范。对辖区内工商所开展市场监管工作中出现的一些不规范行为予以纠正,对易导致监管不规范的因素予以警示。三是建立“双向告知”、任务捆绑、协作共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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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传导机制,股室间加强工作信息沟通,综合部署监管任务,提高行政效率;加强机关与基层的联动协调,强化工商所的“哨兵”、“侦察兵”作用,促进监管效能提升。
但为有效全面的建立市场监管体系,我们还需要继续创新工作方法,从各方面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形成各种有效的监管制度,以这些制度为基础,形成一个完整的市场监管体系。
总体来看,这些制度可按适用的阶段分为事前监管、事中监管、事后监管三类。
事前监管,包括我们现在推行的网格化巡查监管制度,行政指导工作制度,食品安全示范店活动,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及一系列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经济户口管理制度、为法规的完善提供意见和建议等工作。
我们现在推行的行政指导工作,就是通过法规宣传,合同鉴证,登记年检提醒等工作,提前告知监管对象,哪些行为是该做的,哪些行为是不合法的,指导其守法经营、科学经营,通过工商部门的指导,使其获得更好的健康发展机会。
食品安全示范店工作是为广大食品经营者树立一个可供参考的真实示范对象,以点带面,促进形成放心安全的食品经营氛围。
市场升级改造工作,是为广大市场经营户提供一个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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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划一的经营环境,统一经营要求,提升经营的质素,从而实现市场内的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双赢。
而为法规的完善提供意见和建议,也应作为“两建”工作的一个必然要求,只有从行政执法的实践中发现法规运用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的向上级反映,才能让立法部门更好的掌握有关修改要求,制定出更有利于建设有效的市场监管体系,形成社会信用体系的法律法规,使其成为“两建”工作的坚强后盾。
事中监管,则包括对违法合同条款的警示修正,对轻微违法行为的警告教育等,通过日常的巡查监管制度,及时的发现问题,在违法行为未造成重大危害的情况下,及时的进行警示教育,避免违法行为结果的扩大化,这样,既节省了行政资源,也让经营者更加自觉自愿的遵守市场经营活动的规则。
事后监管,则包括12315投诉举报中心平台的有效运用,消费维权站的建立,行政处罚工作及按企业诚信分类监管制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告挂牌制度、著名商标推荐制度、多部门的联同协作机制、案后行政提示制度等。
以上的工作制度都已经在我们过往的工作中初步形成,并初显成效,现在我们需要做的,是进一步进行完善,吸取好的经验,使其形成一个整体,发挥体系作用,实现对市场的有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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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通过多年的宣传,12315这一消费维权品牌已经深入人心,借助咨询举报申诉平台、消费者权益服务站,以建立畅通、高效的消费维权工作机制为目标,以规范基层消保工作、强化综合协调和事前预防机制、加大行政保护力度为手段,积极推动消费维权工作社会化,加强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工作,通过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参与,让我们对市场监管更具及时性和准确性。下一步,我们要考虑是将12315这一平台与逐步建立的信用数据库平台相结合,扩充12315平台、消费者权益服务的宣传教育与预警信息发布功能,提高其对投诉处理的及时有效性。
此外,工商部门还要形成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的制度,让企业了解本身的真实信用状况。给信用好的企业以动力,使其保持良好的信用状况;给信用不良的企业以压力,使其努力改变信用现状,提高信用等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对企业实行分类监管。
在企业分类管理工作中,要在传统标准的划分基础上,充分应用信用数据库,将企业类别进行更适合于分配监管资源的划分,其依据主要是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合同欺诈、产品质量、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等不诚信的记录:无不诚信记录的企业为一类企业,有轻微不诚信记录的企业为二类企业,有一般不诚信记录的企业为三类企业,有严重不诚信记录的企业为四类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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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企业分类管理机制,对长期守法经营的企业实施粗放的管理,一般不主动干预,其可以向工商部门申请企业年检免审查服务;对重点和热点行业企业,实施“近距离”管理,密切关注,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对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实行“零距离”重点监管。这样,可以优化配置管理力量,更好地履行维护市场秩序的职能。
实施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告挂牌制度、著名商标推荐制度等也要以上述监管分类及信用评级为依据,让广大企业意识到只有诚信守法经营才能将品牌做大做强,形成自觉守法经营的氛围。
多部门联同协作机制的完善也是一项急需完善的工作,“三打”阶段,从各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了“三打”办公室,很好的保证了政令的畅通和信息的共享,但这是一个临时机构,其功能也有限,我们应当在当地的主导下,形成长期有效的联同协作制度,形成定期的联席会议制度,设定好固定的信息联络员,轮流由各成员单位汇总企业信用信息及在信用数据库发布。从而使各部门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取长补短,促进市场监管的高效、便捷。
开展“三打两建”工作,是更好地服务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伟大实践。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必须全力以赴,履行我们神圣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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