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时间:
2012年12月6日至2013年1月5日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检查范围:商场(超市)、室内外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三合一”场所、易燃易爆企业、大型仓储企业(场所);节庆活动场所;小加工厂、小作坊、小宾馆、小饭店、小网吧等五小场所和沿街经营住宿合用场所;居民住宅小区和居住出租房。
检查内容:单位场所是否依法审批,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出口是否被封堵,消防通道是否被占用或堆放杂物,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是否安装规范,公众娱乐场所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管理制度是否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巡查是否开展,员工消防教育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是否组织开展,重点加强单位的明火作业和可燃物管理,用火作业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用火作业时监护措施是否到位等。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开展工作。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派出所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立即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召开会议进员部署,明确工作职责,迅速开展工作。
(二)强化部门联动,形成整治合力。各职能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协作配合,建立部门定期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通报行动进展情况。加强联合执法,实施部门联动,形成整治合力。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其他消防安全突出问题要及时报告,限期处理。镇有关部门会针对上报的隐患,对社会单位进行一次“会诊”式检查,要集中精力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对春节前无法整改完善且未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的,应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通过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摸清我县火灾隐患底数,强化消防安全监管,进一步督促单位、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责任主体意识和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改善我县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县成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9月30日。
四、工作内容
各乡镇、部门要根据本辖区、行业系统内部火灾形势特点,迅速开展行业系统内部火灾隐患自查整改工作。内容包括:消防设施配置是否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擅自扩大防火分区、破坏防火分隔,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采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外墙、门窗上是否存在安装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是否认真开展家庭消防安全“五自查四应会”宣传教育活动等。
五、工作步骤
全县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至7月15日)。各乡镇、部门要成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县的总体部署,制订本乡镇、部门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配齐工作人员,建立责任制度。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发动,做好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安排部署工作。
第二阶段大排查大整治阶段(7月15日至9月15日)。各乡镇、部门要对本辖区、行业系统内所有社会单位进行大排查,同时对本单位内部消防安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指导单位制定整改计划,督促单位在规定时限整改完毕。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县将对各乡镇、部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各乡镇、部门也要组织对本辖区、行业系统整治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验收,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归纳总结专项整治情况,并于9月25日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上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当前正值夏季火灾易发、高发时期,各乡镇、部门要认真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站在保安全、促增长的角度认识到此次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县的统一决策和部署,健全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力量部署到位、措施落实到位、隐患整改到位、检查督导到位。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县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密切配合,综合施策,形成工作合力,现固和扩大校园周边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成果,推动整治工作向纵深开展,有效维护广大师生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学校安全稳定。
二、组织机构
成立以为组长的校园周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三、专项整治时间
从11月8日开始,到12月30日结束。
四、重点任务
(一)开展法治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全县各中小学及幼儿园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黄赌毒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法治安全进校园活动,通过开展宣传教育充分提高广大师生自我防护意识,自觉学法、尊法、守法,自觉抵制校园周边的垃圾食品并远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从思想源头上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
(二)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梳理。全县各中小学及幼儿园要结合“十必查”和黄赌毒专项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对校园周边的流动商贩以及网吧、酒吧等休闲娱乐场所违法经营行为及治安问题进行认真摸排,建立台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联合执法部门依法治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教育系统上下要高度重视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提升广大师生及家长的安全感、幸福感,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二)加强配合,务求实效。。
古南社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月总结
为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提高群众电动车消防安全意识,加大检查与整改的力度, 有效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社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利用板报、标语、专栏等,在辖区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发挥社区义务监督员的作用,对居民进行消防安全、消防知识宣传,提醒居民防止发生火灾;并聘请有关人士组织单位、辖区居民学习安全生产各项法规,讲解消防器材性能,如何使用及相关知识,以提高企业法人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从而使从业人员对消防安全做到入眼、入脑、入心,时刻紧绷消防安全这根弦。
共计检查150个单元872户地下室,其中10个地下室都是上锁的,并且没有发现乱堆物现象。只有29栋4单元地下室楼梯下面发现1处安全隐患,堆积纸壳子,将此事告知物业公司,由物业公司来清理。关爱联络员也通知单元长来处理,通知了居民并告知楼道不能堆物,尤其是易燃物。还有就是发现16栋2单元,有电动车在楼下充电,经关爱联络员问询,是16号家在充电车,入户告知不能没有看就在楼下充电,并充电完成后要立即将充电线收起。
一、工作目标
通过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查找整改一批安全隐患,提高我市校园安全工作水平;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形成全员管理、全程参与、全面覆盖的安全管理格局;进一步健全责任体系,完善治理体系,夯实基层基础,确保全市教育系统总体平安稳定。
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
(一)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检查各学校(含幼儿园,下同)是否掌握每名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并建立台账;对排查出的违规集中接送学生车辆是否向教育、交警部门报告;存在集中接送学生的学校是否按规定建立了校车管理制度;是否与校车服务提供者、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是否安排值班人员,负责管理学生上下车秩序,与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是否制定车辆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逃生演练;是否建立雨雪冰霾等恶劣天气应对机制;;是否向学生及家长进行安全教育和宣传。
(二)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检查学校是否落实食堂食品各项管理制度。食堂是否取得餐饮经营许可证;工作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明并经过岗前培训,是否按照规范操作;师生饮用水是否达标,是否能够保障师生饮用热水;食堂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并定期维护;食堂及校内商店是否存在出售变质、伪劣食品问题。
(三)消防安全管理。检查教室、宿舍、食堂、办公室、实验室等学校各类场所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灭火装置;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各处应急逃生标志是否清晰到位;消防栓箱门、卷盘、水带、头是否完好且吊挂平整,能否正常使用;是否存在用电线路私接乱拉、违规使用电器等用电不规范行为;是否存在线路老化、裸露、超负荷使用等安全隐患;食堂燃气储藏间、排风及报警设备是否正常运行;供暖设施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火灾应急预案是否完善,是否进行定期演练。
(四)校园安全防护。检查学校是否配足配齐专职保安和安保装备,是否排查有无涉黑涉恶情况;学校应对外来攻击制度机制是否健全高效;是否能有效阻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监控设备是否存在重点部位盲区、老化、图像不清等问题;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严格落实,安全防护特别是女生宿舍安全防护是否到位;各类危房和设施是否继续使用,是否采取警示、修缮、重建等措施;各类设施装置是否安装牢固。
(五)校园周边环境。检查公路沿线、主街道学校周边的交通防护设施设备、警示标志、指示标识、斑马线等是否齐全;校园周边是否存在无证无照流动摊点、小商小贩等经营行为;校园周边200米以内是否存在网吧、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室等娱乐场所;校园周边是否存在治安高危人员、精神病人、辍学不良少年等;校园周边是否存在车多人杂的其他情况。
(六)防校园欺凌。检查学校是否将防范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纳入“平安校园”考核指标体系,是否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是否建立健全中小学校法治校长或法治辅导员制度并定期对中小学生进行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和组织家长培训。
(七)实验室管理。检查学校是否完成登录“山东省危险化学品风险分布信息系统”并建立危险化学品登记帐目,是否设置危险化学品储存专用室,是否配备危险化学品专用橱柜并执行“双人双锁”管理,检查化学药品采购渠道是否合理、废旧化学药品处理是否规范等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加强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履行好安全监管职责。对安全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隐患排查整治不深入、不彻底,风险管控不到位,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者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典型事件,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单位要结合辖区内的安全工作实际和特点,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短板和薄弱环节,制定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整治责任。
(二)突出重点,抓好安全隐患排查
各单位要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突出抓好校园安保、消防、校车、食堂、实验室等方面的安全监管。隐患排查整改要动真格,不留余地、不留死角,要落实管控措施,切实解决想不到、管不到、治理不到的问题,努力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真正把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落到实处,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狠抓监管,倒逼责任落实
各单位在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过程中,要督促学校建立安全风险清单,落实管控措施,及时整改安全隐患,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切实履职到位。对在检查、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对问题突出的单位或个人,一律顶格处罚,对事故隐患严重的学校,要依法采取临时强制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建立隐患台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各单位要将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全部纳入台账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对每条隐患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对限期整改隐患要严格复查,跟踪到底,实行销号管理。要督促各学校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整改“五落实”制度,确保隐患全部整改到位。
为进一步吸取事故教训,确保全乡社会面火灾形势稳定,结合全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乡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整治什么隐患”的原则,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持精准治理、依法管理、社会共治,全面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风险隐患,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进高风险领域隐患排查治理
1.加大城市商业综合体综合治理力度。各部门要督促属地城市商业综合体及其内设经营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巩固强化“七个一”活动成效,集中开展联合检查、综合执法。针对前阶段城市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各地要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落实“一家一策”,督促照单整改、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
2.加大生命通道治理力度。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工作“回头看”,及时修复因车辆碾轧导致模糊、无法辨别的消防车通道划线、标名等,确保标识清晰、车道畅通。对2020年尚未完成标识化管理的老旧小区,应在2021年1月底前进行挂牌督办整改。结合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进一步完善老旧小区“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要发动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一次消防通道清理行动,指导制定落实日常巡查机制,确保疏散通道畅通。集中开展消防车通道障碍物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
3.加大高层建筑综合整治力度。要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整治“四项要求”,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履职承诺制度,推动管理使用单位全面排查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落实维护保养制度;推动全面自查建筑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指导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小区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各部门要适时组织对前期发现的高层建筑隐患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抽查复核,重点督办一批久拖未改的高层建筑严重问题。
4.强化燃气、施工安全防范工作。各部门要组织村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管道燃气和瓶装液化气安全管理工作,发动单位和群众开展燃气安全自查,开展燃气使用场所、瓶装液化气经营场所、燃气供应单位及调压站场等燃气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严禁在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在地下或半地下室使用液化石油气。村建等部门要督促施工单位强化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督促开展易燃可燃施工装修材料、火源管理、临时水源、应急预案等方面自查自纠,督促单位严格执行电焊等明火作业审批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动火作业处于应急处置力量全程进场监护中。
5.深化突出隐患综合治理。各部门要结合属地实际,对工业集中区、物流集散地、易燃可燃夹芯板材、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等领域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对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依法依规采取行政处罚、停产停业、停止使用、临时查封等措施。对久拖不改的场所,综合采取集中约谈、联合执法、挂牌督办、点名曝光、信用惩戒等方式,形成整治震慑。
(二)严格落实重点时段安全防范措施
春节、元宵以及各级“”前后,要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节庆活动、仓储物流、旅游景区、民俗活动场所、商场集市、民宿客栈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以及客运站等交通枢纽场所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分时段集中开展检查,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开展流动巡防和蹲点驻守,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三)全力打牢基层一线火灾防控基础
各村要进一步强化村级消防工作组织建设,依托社会综治管理网络,组织派出所、综治办、安监站、市监所、村居微型消防站等基层力量,针对分布在乡镇及城乡结合部的“三合一”、小微企业、家庭作坊、沿街店面等小场所、小单位,进行分块立体网格化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要全面开展乡镇消防委托执法,充分整合现有执法资源,实现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履行消防监督执法和宣传教育等消防工作职责。消防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通过监督员挂点、文员派驻、集中培训等方式切实提升乡镇消防执法水平。“百日攻坚行动”期间,乡镇每月完成不少于2起消防行政处罚,各地消防委托执法开展情况将纳入冬春火灾防控内容进行考评。
(四)全面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本系统行业高风险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指导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消防部门要紧盯季节交替,充分预判可能发生的灾情,加强火灾风险高危单位熟悉和灭火救援演练、配齐配强装备器材、强化值班值守和指挥调度,切实做好灭大火、抢大险的准备。要加强与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联勤联训,加强巡逻检查,开展经常性拉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完善与微型站联勤联动、调度指挥、联合处置等机制,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够灭早灭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集中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各相关职能部门、行业系统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将消防知识纳入国民、普法、科普、职业技能以及行业自律重要内容。宣传办要将冬春消防安全宣传纳入当前宣传工作重点,组织电视、广播、报纸等主流媒体以及新媒体加强消防知识普及宣传,加大火灾警示宣传和隐患曝光工作。学校要开展1次寒假消防安全教育,重点普及火灾危险辨别和火场逃生知识。民政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留守老人、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摸清本地区孤寡、留守以及行动不便老人的情况底数,于春节前组织村委会上门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建立“一人一册”,落实消防安全看护措施,督促养老院、福利院等重点场所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应急、消防、市场监管、项目办、文明办等部门要督促社会单位落实“四个能力”建设要求,加强宣传教育培训;要分类组织城市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控室操作人员以及员工开展“两节”前消防安全集中培训。各村委员会、派出所、物业服务单位等基层力量要深入社区、农村、沿街店铺、出租屋等开展提醒式宣传教育,重点普及冬季取暖、燃气使用、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常识和“小火快跑、浓烟关门”等火灾逃生知识。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抓住“两节”返乡重点节点,利用车站等交通枢纽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宣传,营造浓厚消防安全氛围。
三、职责分工
各村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结合《XX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意见》、《XX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建立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机制的通知》、《XX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分工安排,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四、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月10日)。
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拟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节点,广泛动员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月11日至3月20日)。
结合《XX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XX乡《关于加强全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岁末年初消防工作特点,聚焦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春节、元宵和各级“”期间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督查验收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
乡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乡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实地核查任务完成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依托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成立全乡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应急管理办,承担日常协调、指导、督促工作职能。各地、各部门也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明确牵头负责人员,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抓好落实、抓出成效。乡和有关部门要延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做法持续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责任清单“四个清单”,做到隐患问题要查清,整改措施要明确,责任到人要落实,切实整治消除一批火灾隐患。
(二)强化监管协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火灾防控工作合力。要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加强消防安全执法上下协作、联动响应,织密联合执法链条。
(三)强化督导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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