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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社的缺点范例

来源:百家汽车网

农村合作社的缺点范文1

摘要:近年来,我国的迅速发展,渐渐的将会成为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现代农业的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载体。对风险进行积极的预防和有效的处理,对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甚至于对整个农村社会主义的发展都是具有重要意义的。但是目前我国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风险管理问题的研究,无论在理论上层次上还是在实践上都还有待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为了能够更加对我国农村合作社的经济理论进行丰富、对农民的风险意识进行更全面的培养、促进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稳步发展,本文通过对以往农民专业合作社风险管理上所存在的问题再进行一次系统性的研究,并提出相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对风险管理和建议。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风险管理问题;对策建议一、农民专业合作社优、

1、优点。第一、组织农民闯市场,避免了一家一户生产经营的盲目性,有利于促进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完善现代农业经营形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第二、土地得以集中连片规模经营,形成了科研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经营模式,以特色产品为依托成立合作社;建立标准化生产基地,实施规模经营,发展特色产品生产,打造农产品品牌;创造出农技服务“3+1”模式(即新农药、新肥料、新种子试点示范和测土配方施肥)在提供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的同时既保护耕地和环境又节约了生产成本,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2、缺点。第一、支持资本承办的农民合作社不断壮大发展,这使农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失去了信心。国家之所以会大力的推行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可以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减少社会矛盾,建设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让更多的农民可以享受到中国改革开放发展所带来的劳动成果。但是因与实力较弱的集团联合的农民合作社与跟强势集团联合的合作社的矛盾将会越演越烈,增大了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难度。第二、引发投机行为。现在出现的套取国家扶持的“假合作社”问题。合作社产权不明晰、财会制度和利益分配制度不健全,甚至“政社不分”、“企社不分”问题。金融风险问题。第三、农村专业合作社任然停留在原材料供给等一些低层次的服务上面,合作社的经营规模小,办理业务内容单一,带动的能力不强,合作层次也不高。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1、能人带动型的合作社。其主要问题是内容人员的控制问题,因为我国目前很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并不规范,有的甚至没有自己的章程,或者有可以遵循的章程但是不重视,没有真正做到“民主控制”而是由少数人控制,也因为这个原因引发一一些其他的问题,比如,财务支出由经理一个人说了算,造成了财务方面的不规范。

2、龙头企业领办型的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设立不超过总表决权票数20%的附加表决权,这就使得具有优势地位的龙头企业社员拥有较大的话语权,就可能出现龙头企业单边控制合作社的现象

3、推动型合作社。因为的过度干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会随着的干预而受到相应程度的影响。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风险形成因素

。其风险成因中既有客观的,也有人为的;既有内部的,也有外部的;总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风险是各种因素综合产生的。

1、经济风险性。市场经济是农民专业合作社风险的最基本影响。自从农村的农产品统购统销被取消以后,农村没有新型的市场销售策略在完全竞争型的市场机构中生存,市场的调节具有滞后性和农产品本身的非对称性,这种情况使得农民专业合作社陷入市场风险的泥潭里面。此外,自从我国加入WTO以后,人民币不断的升值和国际贸易壁垒不断出现等现状,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面临的不仅仅只是国内市场风险,还有严峻国际市场风险。

2、社会转型的不确定性。刘奇(2007)指出,随着农村经济市场化、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水平不断提高,中国正在由“全耕社会”转变为“半耕社会”。转变过程中,由于受到社会生产力水平以及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影响,人们的心理以及农村经济社会形态和结构也会发生深刻而错综复杂的变化,某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出显,会使我偿进入一个高风险性的社会。另外,随着传统农业社会到现代工业社会的巨大改变过程比较复杂,艰难,此过程会涉及到许多与政治经济相关的改变,所以使得农村的法律稳定性比较差,这种法律的不确定性,常会使之面临很大的风险冲击。

3、人类认知的性。技术风险存在的客观性和必然性是由技术的本质特征决定的。人类农业技术知识的源泉就是对自然规律的把握。在农业生产中,会受到主客观因素的,所以会存在局限性。还有,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素质不是很高,比较难以掌握核心的技术要领。

四、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风险管理的建议

面对日益复杂市场竞争,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这不仅要关系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战略目标是否能够实现,而且还关系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否能够长久地生存下去。所以,必须要建立一套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来防范、减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风险,使之成为能够健康发展。

1、加强理论研究。农民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体表现。农民对风险的承受能力相对较差,所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必须根据加强致富的强烈欲望和接受风险的意愿薄弱等来引导农民对合作社的信心。农民准也合作社的风险管理问题不仅仅影响到合作社的经营状况还直接影响到农村的社会发展等问题。鉴于目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情况,建议我国一些地方可以依托着农业学校,科研院成立起农民合作社专门的风险研究咨询机构,并通过此机构来进行招标、立项等引导学术界对此现象进行深入研究。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体是农民,因为农民自己承担风险能力较差,所以对通过合作社致富欲望非常强烈,但接受风险的愿意是非常弱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风险管理,不仅是相关的权利的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的目标,但同样重要的农业和农村发展的社会问题,当前我国农民发展的专业合作社,建议依赖于农业院校和科研院所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风险研究咨询机构,并通过招标,工程科学研究、指导学术界深入讨论这个问题。

2、加大扶持力度。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教育培训:一要加强风险教育;二要加强业务技能教育;三要加强诚信与法制教育。除此之外,还要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加快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支持实施步伐,细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收优惠。

3、健全农业信息服务体系。为了可以减少决策的盲目性,使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得到更加充分真实的信息。应该逐渐的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综合性的农业公共信息服务系统。随着农村经济的改善和经营模式的改变,由农村合作经营管理站创办的“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网”正式运行。建议合作社可以以此为鉴,建立起全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网络服务平台,为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便捷、及时、权威的法律,技术,市场供需等更优质的服务。

参考文献

[1]梁红卫.农民专业合作社风险管理研究[D].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1.

[2].蔬菜专业合作社风险管理研究[D].华中农业大学,2012.

农村合作社的缺点范文2

关键词:问题;对策;土地财产权利

中图分类号:F71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4)07-0056-01

一、农民土地财产权利保障的问题

(一)土地股份合作制的现状

土地股份合作模式,是指农民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折成股份,入股到农业经营企业或合作社,农民作为股东,按股分红,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目前从其组织形式来看,主要以土地股份合作社为主。土地股份合作社主要有三种形式:其一为单一以土地入股,入股土地原则上不作价;其二是土地作价入股,参与经营开发;其三是承包土地与社区集体资产统一入股或量化,实行股份化经营。

近年,土地股份合作又出现了“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民”这一新的形式。即农民以承包地经营权入股,与工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所持有的其他股份一起合并进行合作经营,以进行土地流转,实现土地规模化效益的一种形式。这种模式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的组织架构,在利益分配上大都采取“保底租金+盈余分红”的模式。但这种模式也存在一些缺点:一是农民难以真正得到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全部权利;二是企业行为短期化可能导致破坏性的开发,农民的长远利益难以保障。

(二)土地股份合作制的问题

作为农村土地经营制度的一项重大创新,它又存在一定的制度性风险。在初期离不开农村基层行政力量的扶持,但长远应按市场化来运行,以减少干预带来的管理决策与财务风险。此外,农村土地股份合作模式还存在亟待解决的风险。

其一是经营风险可能导致农民失地风险。显然,土地合作社的规模化经营带来的风险远大于家庭承包经营。这种风险主要包括自然灾害带来的来自于生产过程风险,农产品价格波动风险及契约风险。一旦土地合作社因经营不善或自然风险而出现亏损,资不抵债,作为其资产之一的土地有可能用于抵债。届时,不仅合作社对农民的承诺将很难兑现,而且入股农民的社会保障也会面临很大的不确定性。

其二是股份不能流通与抵押而导致流动性两难风险。如果社员因退股而退地,势必影响土地规模的完整性而不利于流转,土地合作社因之面临潜在经营风险;但不允许退股,农民利益又难以保证。在股权设置上,对土地股的折算、资金技术股的标准及其他股权的衡量都很难准确规定,对股权分配也很难科学设置。

二、解决农民土地财产权利保障问题的对策

(一)土地财产权利保障问题解决的依据

我国法律规定,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制度下,农户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这实际上明确了两个基本问题:一是明确了农户拥有的是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它不改变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权;二是明确了对承包到户的集体土地,只要不改变合同规定的用途,承包农户就可以自主选择各种实现土地收益的经营形式。 要维护农户在流转土地经营权后对土地承包权的合法财产权利,就必须加快明确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这三者的关系。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指耕地经营制度的改革),必须坚持农村土地属农民集体所有的性质,必须保障承包农户的合法权利,必须有利于提高耕地的利用效率。农村的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但承包农户的家庭人口、农村的劳动力数量却经常在发生变化。处理好这“变”与“不变”之间的关系,是培育和完善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关键。改革之初,农民创造了土地集体所有权与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两权分离”,由此确立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之后,面对农村劳动力流动和农户家庭人、地关系的变化,不少地方的农民又进一步创造了农村土地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的“三权分离”概念。而实际上,也正是由于“三权分离”概念的形成和被普遍接受,才能够使农户在稳定土地承包权的基础上,去放心地流转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如果让承包农户因流转承包耕地的经营权而丧失他对集体土地的承包权,那他显然就不可能去流转自家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因此,正如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与家庭承包经营权分离后,并不改变集体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一样,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也不应当改变原承包农户对土地的承包关系。这就可以使农户在土地经营权进入流转后继续维护其对承包土地的合法财产权利,从而在稳定农户土地承包权基础上实现土地经营权流转、集中,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二)农民土地财产权利保障的防范措施

第一,加强立法,做实农民土地承包权。土地股份合作制度探索二十多年,目前国家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规定只有《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临时性法规,缺乏国家层面的立法。没有法律保障的土地入股将使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资金化难以真正实现。

第二,规范农地流转行为,细化土地流转。应严格约束工商资本下乡导致的“非农化”与“非粮化”行为,保证参股农民的权益与国家粮食安全。

第三,建立土地流转保证金制度和土地流转风险基金制度,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保证金应由土地受让者缴纳,风险基金应该由财政和土地受让方共同出资,防止企业破产而损害农民利益,保障土地流转中农民的收益权。

第四,国家应加大对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与农民权益的保障息息相关,而农业生产经营风险大,投资回报率低,对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扶持责无旁贷。国家应在财政与金融及税收等给予支持。

第五,土地股份合作社之间应加强联合,大力发展农村合作金融与土地金融,增加资金供给,从源头上缓解资金短缺的矛盾。同时引入信托工具,促进土地流转更加标准化与规范化,从而推进土地资金化与城乡一体化的进程。

参考文献:

农村合作社的缺点范文3

关键词:农超对接 组织对接 三农问题

。于是,农产品市场出现了“菜贵伤民,菜贱伤农”的怪圈;于是专家学者将更多的希望寄托在“农超对接”这个可以直接连接农户与消费者的直销模式。然而,相对于超市经营的标准化,还处于初级阶段的农户或合作社由于其规模小、起点低,想对而仍然面临诸多障碍。据统计,连锁零售企业水果和蔬菜占生鲜销售比例分别为23.66%、22.13%,其中90%的企业由总部统一采购,只有16%的企业以基地或产地为主。。

一、发展“农超对接”存在的问题

据了解,目前国内进行的农超对接主要有四种模式:“农户+农业合作社(供销社)+超市”模式、“合作农场+超市”模式、“农户+龙头企业+超市”模式。其中这四种模式中,均是在农户与超市这两个之间牵线。

在目前农超对接模式推行中产生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已有多方文献资料。特别是超市要求的产品统一标准与农户原有分散的种植模式之间的矛盾,超市冷链要求与生鲜产品落后的储运条件之间的矛盾,超市的滞后付款与农户现金付款之间的矛盾等。从不同的利益相关者角度来说,农超对接的原因可以概括为三个因素:

(1)农户因素。在农超对接过程中,农户体现出组织化水平低、商品检查苛刻、提供种类过少等缺点。这主要是体现我国农业“小农经济”的特点。

(2)超市因素。很多超市对“农超对接”兴趣不大,主要体现在投入成本较大和的准入条件苛刻两方面的因素。此外,超市对农超对接兴趣不大还在于经营方式与产品标准的差异实在太大,超市的结算周期较长而农户比较习惯现金交易。最后,最为现实的一点是,超市那边反映农超对接的产品根本不具有价格优势,这与之前理论上讨论的减少流通环节可以提高超市利润的说法相悖。

(3)农合组织。“农超对接”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要求比较高,目前,仍有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社不能参与“农超对接”。目前,我省部分农民专业合作是临时性的,甚至有些是季节性的、松散的,并未形成规模。而且,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农村合作社的主要工作一方面是寻找有生产能力的农民进行合作,另一方面是帮助农民生产的农产品寻找销路。因此,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能力并没有达到“农超对接”中超市所需要的指标。农民合作社数量少,工作太初级、单一,不能很好地解决问题。

二、从产业升级角度对农超对接当中出现的原因浅析

上述文献从各方面说明了“农超对接”模式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与制约因素,但是更多的局限于操作层面,而从农超对接推行的出发点来说,从产业升级角度来探讨农超对接模式的可能遇到的困境也许是个不同的角度。

农超对接问题,追根究底是“三农问题”。。。

在农超对接模式中,农业自身的弱质性体现的尤为明显。第一,在阻碍农超对接发展的因素中,农户因素层面上问题基本都属于农业自身的分散性与经验型,没有集中的资源整合与信息收集,也没有技术上的发展与利用。第二,在超市层面则反映的是现代流通企业的超市商品的规格化、标准化、周年供应等特性要求和传统农业生产产品的季节性强、标准化低市场化水平低等存在的矛盾。因此,在渠道为王的超市强势话语权下,超市开出的条件让很多农户和农业合作社望尘莫及,农户或者合作社显得“人微言轻”。

因此,农超对接模式最大的冲突是我国传统农业的“小农经济”与现代流通企业的“产业化规模化”之间的矛盾。农超对接最主要的挑战是传统的小规模农户所有的生产技术和经营意识与现代化零售业的产品标准之间的矛盾。而农产品标准化是我国与全球接轨的必然趋势,要想调和这两者之间的矛盾,不可能要求现代流通企业去适应传统农业,只能是让传统农业实现产业升级,进行农业产业化。

三、组织对接是农超对接成功的关键

目前农超对接中,农户与超市在这一模式当中的不对等地位,无论是在话语权、专业程度上,农户都处于劣势地位。另一方面,农户以其自身的弱质性很难从自我摆脱困境,故而需要借助现代组织的强大力量。

而农业的“市场化取向、企业化运作”是基本原则(商务部姜涛语)。。不管是“超市+农业合作社+农户”、“超市+合作农场”还是“超市+龙头企业+农户”模式,都能达到这一目的。超市+农业合作社+农户这种模式中,农业专业合作社是的法人组织,在企业性质上与超市相同。这种模式试图通过集合优质农户资源,使合作社成为一个代表农户而又能与超市平等对话的组织。超市+合作农场模式则是通过借助超市完善的管理体系来直接指导农户生产,农户直接参与到超市的组织体系中。不过此种模式,超市风险较大,目前发展不属于主流。超市+龙头企业+农户模式可以依据龙头企业的性质的不同分为两类,龙头企业为流通与销售企业的模式与龙头企业为生产企业的模式。在这一组织形式中, 龙头企业一方面是联结、协调市场与农户的纽带, 另一方面又是传递分工和专业化网络效果的重要载体。龙头企业使用现代化经营管理模式,能够在产品标准化、高效率的要求上符合超市的标准。

所以,这些通过借助中间组织使得农户与超市可以进行对话的模式,在理论上均是可以帮助更好地推行农超对接,进而实现农业产业化的。那为什么这些模式下的农超对接的推行效果不佳呢?究其原因,便是这些中间组织无论是农合组织还是龙头企业,就其目前的发展水平来说还远远不够。组织对接的不成功是农超对接目前受到阻碍的最根本问题。

组织对接是解决农超对接发展过程中其他问题的基础。如果组织对接问题得不到解决,那么其他方面的发展都没有作用。例如,订单农业等等措施,如果没有组织对接这一载体其实施基本不可能或者说其实施效果会大打折扣。所以,从产业升级角度来说,当前农超对接的重心应为组织对接,不仅仅是形式上的组织对接,更应是实实在在地解决农户与超市(市场)之间矛盾的组织对接。

参考文献:

[1]刘晓峰.农超对接模式下农户心理契约的构成及中介效应分析[J].财贸经济,2011.2

[2]王国平.产业升级中现代农业成长规律研究——以我国正在探索中的现代农业发展为例[J].科学发展,2009.5

[3]罗元清,王家能.对我国农业产业组织形式创新的思考——基于分工与专业化视角[J].农村经济,2008.6

[4]宗成峰.对我国发展农产品行业协会的思考[J].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5]王利文,魏伟新.发展“农超对接”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J].广东合作经济,2011.5

[6]丁学东.农业产业化:用工业化方式办农业.中南财经大学学报,2004.1

农村合作社的缺点范文4

[关键词]农产品;渠道;对策

[中图分类号]F27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32(2014)51-0223-02

农产品营销渠道是指农产品及相关服务通过一系列相互依存的组织(或个人)从提供者转移到消费者的途径、过程以及相互关系。近年来,随着农业经济发展与市场化改革,农产品从总体短缺转移到相对过剩阶段,加之国内外市场诸多因素影响,我国目前很多农产品都面临着严峻的积压滞销现象,销售价格迅速走低,农民收入受到严重影响。农产品缘何难卖,增产不增收,究其根源,农产品营销渠道不畅是关键一环。这种状况下就必然促使农产品要建立高效率、低成本的销售渠道。

1我国农产品渠道的现状

1.1营销主体组织化程度低,销售模式滞后

长期以来,我国农产品经营者规模小,并且比较分散,主要表现为一些零售商和小的商家,还有一些农产品由农产品生产者自己来销售,这种销售和经营现状,导致了不能及时、准确、有效获取各种产品的信息,最终农产品流通的规模。我国农产品的销售市场,主要是城市中农贸批发市场和乡镇农村的集市菜市场为销售终端,这种传统的销售模式的缺点是经营规模不规范和产品质量得不到保证,最终了农产品的流通,虽然现在随着农产品网络营销与电子商务的发展,但是由于经营者文化水平、电商观念、农产品本身特性等诸多因素的制约,还是以现金交易和实物交易的传统销售模式。

1.2农产品产品标准化较低,缺乏品牌营销意识

我国现在的农业经济的大环境下,消费者处于主动地位。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需考虑消费者需要什么,市场提供什么。农产品消费群体中的消费者范围很广,包括个人消费者、组织消费者。消费群体的不同,其需求的变化直接影响着农产品生产,但是我国农产品消费渠道的选择不能准确地考虑消费者的购买习惯和根据市场不同精确地来确定不同的销售渠道,指导生产更适合消费者的农产品。随着我国农产品市场面临日益激烈的国内外竞争,有些农业企业和商家也逐渐意识到拓展农产品绿色营销渠道,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与品牌营销的重要性并加以学习和模仿,但是不能整体把握,并以生产、包装、储藏、运输、销售等全过程来进行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去真正实现农产品营销绿色通道。

1.3农产品渠道过长,渠道绩效较低

我国的传统的营销渠道首先是农民作为农产品的生产者,把生产出来的农产品卖给当地的收购者,这些收购者再把收到的农产品运到农贸市场卖给批发商或是比较大的消费者,从中赚取一些利润,如果是卖给批发商了,这些批发商再批发给比较小的批发商或者是零售商,最后才能销售到最终消费者的手中,这种模式经过层层的利润空间加价,导致终端价格会大大增高。同时,由于流通环节过多,经过多次搬运。根据农产品的本身具有保鲜时间短、易腐变质的特征,时间越长,损耗越多。此外,由于渠道过长,农产品的信息流不畅,对各级市场的价格行情变化就不能很好掌握,造成价格变化很大与整个渠道绩效不高现象。

2农产品渠道创新对策

2.1壮大农产品渠道营销主体,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

根据我国传统的销售渠道方式,一些经营者和个体销售者文化水平不高,行业知识比较匮乏,这是我国目前的农产品市场面临的问题,面对这样的市场问题,有关职能主管部门要加强如何去提高农业生产和经营者的行业素质和产品文化上面,在农业科研、教育系统方面,强化对农业生产者和经营者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其素质,使其不仅具有较高的技术应用能力,还具有较强的农产品营销意识。鼓励并扶持一批有实力的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成为行业的领头羊,提高农产品生产与营销组织化、规模化程度。不断完善农产品市场,营造农产品市场自由贸易环境,积极鼓励并加强农产品市场的主体、中介组织和市场交易的市场化、规范化、科学化,促进市场的公平竞争,为农产品市场的经营者合理竞争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加强专业化农贸市场的建设,扩大规模提高专业批发商的门槛,建立完善的农产品质量体系,从根本上解决长期以来我国传统的销售方式的各种缺点和不足。

2.2提高农产品标准化水平,推进农产品渠道模式创新

农产品的质量是农产品渠道的源头,是产品核心。要瞄准市场需求及供求变化趋势,依托科技创新,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引进新品种,运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实现农产品质的飞跃。加大品牌营销意识,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与维护,推进农产品绿色认证,满足农产品消费者差异化的需求。根据不同农产品的本身特征,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借助一些国外先进的企业质量管理经验,统筹安排农产品生产基地,做到以生产基地为中心,根据不同地区的生活习惯和民俗,向其周边市场生产和供应,制定不同定位的农产品,这样既可以保证农产品的质量,也能根据消费者的需求,提高农产品市场的占有份额,此外,要加强生产者的标准化生产和管理并进行渠道模式创新,实现农产品生产和流通的正规化、标准化,例如可以把农产品进行包装,细分,根据不同消费群体分类出不同地档次的农产品。去真正实现的绿色营销活动,推进渠道模式创新,改变传统现货交易为主的方式,逐渐采用拍卖交易、仓单交易、远程合约交易、网络交易、期货交易等现代农产品交易方式。

2.3创新农产品营销渠道结构,提升农产品渠道绩效

针对农产品营销渠道环节多、流通链条长等问题,必须对渠道结构进行优化与创新。一方面,可以减少渠道环节来加速流通、节约成本,提高效率。另一方面,可以通过渠道系统的垂直、水平一体化和渠道集成来进行优化。垂直一体化是由生产者和中间商组成的一种合体。水平一体化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渠道成员利用各自优势联合开拓农产品市场。渠道集成化是指同时运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营销渠道进入细分市场。应压缩传统农产品渠道过长的现象,并改善现有传统渠道通道即农贸市场。一是在原有的基础上加大农产品市场的建设和管理,学习外国先进的农产品市场的管理模式,严格准许制度,加强交易的合法性,如果出现不法现象要给以处罚;二是推进农超对接模式“农户+合作社+超市”,形成农超供应链,形成农村合作社和农产品超市的稳定供应模式,切实保护农民的利益;三是扩大农产品营销渠道的地区辐射能力,加快物流和交通运输能力,同时加大保鲜技术的研发,提高加工处理能力,使得产品的保鲜时间更长。

3结论

综上所述,农产品销售渠道的创新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在创新的过程中肯定会碰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障碍,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但是为了我国农产品经济的发展和农产品市场稳定的发展,我们必须坚持对农产品销售渠道的创新。

参考文献:

[1]韩喜艳.农产品流通组织化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科学院,2013.

[2]徐文成.农村金融发展对农业经济增长和农民增收影响的实证研究[D].长春:吉林农业大学,2012.

农村合作社的缺点范文5

【关键词】湖北省 电子商务 农产品 网络销售

目前,网络已经成为农产品营销的全新手段,它能有效降低农产品销售成本,并在提高农产品竞争力的同时提高农民的收入。湖北省是有着“千湖之省,鱼米之乡”的美誉,是我国重要的粮、棉、油生产基地,盛产大米、油菜、棉花、柑橘、莲藕等。借力电子商务,发展农产品网络销售能为生鲜农产品销售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促进生鲜农产品市场的良性发展。

一、湖北省农产品网络销售现状

(1)农村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落后。近几年,我国大力发展新农村,加大了对农村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但是区域间存在很大差异,发展不平衡。农村网络设施比较好的地区主要集中湖北东部一些地区,而湖北省中西部地区的农村很少具备上网条件,即便有网络设施,设备也比较落后,直接导致农产品网络销售发展不起来。

(2)农民缺乏网络销售专业技能。 要想做好农产品的网络销售,农民除了要掌握必备的计算机网络技术,还需要有搜集和分析农产品市场信息的能力,从而根据市场情况,制定科学的销售策略。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很多农民很少接触到网络,网络营销的专业培训机会很少,所以对于农村建立有效的网络营销存在很大的挑战。

(3)传统农产品营销物流操作成本高、效率低。一般情况下,农产品不宜进行远距离的流通,否则随着时间与距离的逐渐加长,将会给农产品物流带来巨大的损耗。湖北省地域广阔,交通网络四通八达,然而与庞大的农产品产量相比,相应的配货站、供货中心、配送中心等数量少且分布不均匀。目前,湖北省还没有形成完善的农产品物流体系,这严重制约了农产品的网络销售,主要表现在配送时间过长,物流覆盖面较窄,运输成本高、效率低下等。

(4)缺乏配套法律法规。网络营销是近年来兴起的商务模式,网络营销所带来的纠纷不可避免。尽管相关部门规定网购7天无理由退换货,但由于农产品与一般的百货日用商品不同,因此必然会引发更多的产品质量、信用安全、隐私保护、法律纠纷等问题。如何界定责任,如何赔付需要有统一的法律标准来规范。

二、湖北省发展农产品网络销售的对策

网络营销是在传统营销模式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营销模式,它弥补了传统营销模式的缺点,是营销手段的新形式。

(一)完善网络计算机等基础设备

网络计算机设备是构建网络营销最基础的物质基础,如果没有网络计算机等物质载体,网络营销是根本就无法运行。相关部门应制定网络计算机等设备购买优惠,给予农村网络以优惠支持,从而提高网络在农村的普及率,为农产品进行网络销售提供最基本物质保障。

(二)加强农产品网络销售人才的培养

缺乏农产品网络销售人才势必会影响农产品网络销售,因此加强该方面人才的培养非常有必要。第一,要重视对农民进行网络技术培训,提高他们的网络技术运用水平以及电子商务水平。第二,还要重视农民网络销售知识与技能的培养,使他们认识网络销售的重要性,从而积极参与网络销售。第三,还要监控各地区农产品的网络销售情况,对于农民出现的困难要及时的解决同时共同讨论出解决网络销售问题的办法。

(1)网上C2C网店。利用网络信息的交互性、快捷性可以为消费者提供丰富的产品,扩大消费者的选择权。。

(2)网上B2B批发市场。。

(3)网上B2C商城。网上B2C商城,特点之一就是可以将农产品进行统一管理,统一确定产品的价格,统一服务质量,具有极强的标准化和一致性,将配货发货联合起来统一到连锁经营当中。

(三)建立健全配货物流机制

首先,可出台税收、信贷、用地、水、用电等优惠措施,鼓励、支持大型连锁企业与农村合作社对接。其次,或龙头企业可以在鄂东、鄂西、鄂北分别建立地区性、专业化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流通中心,还应该重点扶持一批第三方农产品物流企业,发展建立全国性的农产品物流配送网络。最后,针对农产品易腐烂的特点,在对农产品在物流配送过程的前期、中期、后期都进行简单快速高质量的服务,这样才能正确处理好农产品易腐、易烂,时间性、季节性强的矛盾问题。

(四)建立相关的保护制度

农产品的网络销售离不开制度的扶持,只有为其营造一个良好的网络销售环境,才能够促进它更健康地发展。及有关部门应该制定相对完善和健全的农产品网络销售体系,在金融、财政、税收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同时还应该做好网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保障其信息安全和网络维权工作,要有必要的执法监督手段,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网络行为要惩罚,从而为农产品网络销售做好制度上的保障工作。

参考文献:

[1]杨雪.我国生鲜农产品网络销售发展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11,(18).

农村合作社的缺点范文6

【关键词】循环农业经济 可持续性发展 制约因素

改革开放30多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高速并全面地发展,中国振兴计划全面展开,农业经济上的发展得到了强有力地推进。加大了引导、资金扶持以及社保推进的力度,三农问题得到不断的完善,农业发展的步伐得到再次推进。但是随着农村结构的巨大变化,农业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抑制新农业的巨大问题不断浮出水面。主要由于在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的不断暴露,一些学者,一些学者在农业的产出比率、结构优化、农业设施完善、保障对新农业发展进行了探讨。希望通过探索找到一条有利于提升新型农业结构的调整与发展、促进新型农业经济的壮大的道路。

一、中国循环农业经济发展的概况

(一)循环经济的概念

循环经济的思想最早出现在20世纪的美国。经济循环指是在资源投入、企业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整个过程中,通过用生态型资源循环来发展经济的形式来代替传统的依赖资源消耗的线形增长的经济,即物质闭环流动型经济。遵循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对能源及其废弃物进行充分利用的生产活动过程,以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为特征,通过“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把经济活动捆绑。

我国在以国家环保与管理部门“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进行经济建设”的号召下,社科研究与环境保护部门加大了对循环经济的理论探索及集中于工业与社会领域实施。循环农业也随之提出,其以低投入、高产出、低排放、高循环为特点的生产方式,通过农业技术创新提高农业系统物质能量的多级循环利用,来打破产业基础薄弱、制约因素,最终实现生态的良性循环与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中国循环农业经济的发展

近年来,中国循环农业经济随着现代科技成果的提高及不断的生产实践,循环农业经济在中国农业生产实践中逐步得到运用与发展,已经形成了一系列的农村能源生态模式,例如北方“四位一体”模式。遵照生物学规律,围绕物质能量的循环模式,将单一的养殖、种植生产模式转变成了符合生态模式。。

二、发展循环农业经济的制约因素分析

我国现在处于一个农业尚不发达的上升期,较低农民经营性意识及环境保护意识,带来的是资源短缺、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

(一)农村劳动力的匮乏

改革开放后农民的温饱问题得到解决,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城乡之间的经济差距裂痕不断扩大,渴望小康的农民纷纷涌入城市寻找更好的机会与更大的利益。大批的劳动力移向城市,留下来的都是些不具备劳动力的老弱者,务农人数急剧下降。由于大量劳动力流向城市,农村出现大量的荒地,良田耕地由于长时间的荒废不能更好进行农业生产,这样严重破坏了农耕轮作。这种弃农的思想很大程度上的阻碍了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抑制了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过量的使用农药

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出口大国,本应在加入世贸组织后有更好的前景,但是随着国际市场对“绿色消费”意识的日益增强,而国内“绿色生产”意识尚未普遍建立起来,滞后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导致加工粗糙、包装简陋、质量不达标的产品难以出口的问题。在绿色食品意识极强当今,农产品上残留着的农药严重制约这农村经济的发展。大量的使用农药甚至导致了盐聚集产生酸雨严重破坏了耕地、水源和大气环境。生产管理技术手段落后和产品技术处理不高的问题导致再出口农产品是受到国外市场的打压,严重的阻碍了农产品市场的发展壮大。

(三)被破坏的耕地

我国在农业生产中大量使用化肥导致了严重的土壤污染,氮肥、磷肥的使用过程中常伴有大量的重金属元素,这些元素的堆积严重影响了食用者的生命健康安全。地膜的使用为农作物产量带来巨大的提高,但是由于长期的使用,降低了土壤的渗透功能、土壤含水量及抗旱能力,这些都不利于长期的农业发展。工业的“三废”污染严重,城市来及的堆积占用了大面积农田,户而非、农药的滥用都影响了我国农产品贸易在发达国家的输出。

(四)种植结构的单一化

由于传统的种植模式,农村难以改变的传统思想不敢在种植方面尝试新的方法。这种思想导致了我国单一的农作物种植结构和难以上升的农作物产量。难以变革的种植方法减缓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新的思想与理念应该走进这个产业,改变陈旧的思想与生产方式,使原本单一的种植结构复杂化,网络化。

(五)社保体系与市场运作的漏洞

由于农村社保体系与城市社保体系在农村没有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之前,尤其是在医疗卫生,教育资源均衡,社会服务保障的缺点也暴露无遗,很多企业都不愿意涉足农村。在农村经济无法发展的前提下,又无法打开农村的经济市场,导致农村的经济形成恶性循环,差距日益增长。与此同时,的情况在我国的中还是比较普遍存在的,等上级制定的一系列社保无法深入到农村,农民们的基本生活无法的到很好的保障,医疗、教育、卫生等根本的保障无法实施,直接导致乡村人民的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状况与城镇差距日益加大。留农村的只剩下一些受教育水平低,劳动能力低的妇孺和年迈的老人,严重的社保问题导致的劳动力流失抑制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与进步。

改革开放初期的家庭联产承包制度显然已经不适宜今天农村经济的发展,这种生产经营规模小,种植结构单一的制度不能在成为众多农村家庭模仿学习的榜样,但是由于缺乏健全的农业市场指导体系,这种局面难以改善。一些地区形成了农产品产业基地,期望通过市场运作机制改变农村经济发展不景气的现状,但是全面的形成高效的农业经济模式还欠缺专业的科学技术支持和正确的理论体系。这些农村合作社形式的小规模农产品集中圈是一种对当前形式的探索,但是这种不确定的阐释不仅没能带来效益,反而不能及时的扭转农业种植结构,并不能对农产品进行更好的加工。

三、中国发展循环农业经济的建设

当今世界农业发展的趋势是绿色、生态、观光、园艺等农业的循环模式,通过打造循环农业经济来构建科学的发展体系。中国农业更应该有一个更高的战略角度,通过加强科学研究及对农业资源的合理开发使中国能与发达国家在对外输出农产品的平台上平起平坐,加速将我国从农业大国转变成农业强国。应该从各个方面来加强对农村,农业,农民的重视程度,及扶持力度。以农民循环利益最大化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农村小康经济的全面及坚持社会主义农村经济可持续性发展。

(一)的扶持及制度建设

基层是推动农村经济建设的核心力量和中坚力量,对于基层的建设应该加大投入经济和人员力量,以确保在基层的中心有一些明智,前瞻,实干的力量。基层的正常运转,才能带动农村经济的腾飞,让基层真正起到为人民服务的作用,完全的投入去想人民、为人民,让中国最基础的力量得以发展壮大。坚持“五个务必”、实现“五大转变”,实现三农服务制度上“四个健全”,围绕逐步形成大农业、大发展、大进步的三农新格局奠定基础。

(二)“龙头”产业链条带动

在我国农村有这样一个普遍现象,由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滞后,农业的龙头企业缺乏强劲的带动能力,从而导致农民的增收支撑产业、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及发展力量较低的现象。因此,建设具有很强带动能力的龙头企业也就成了改善农村经济重中之重。通过建设龙头企业改善农业的单一化、低效率的现象,这样就能使农业经济获得巨大的提高,这种改变也将在我国的循环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道路上起到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三)重点发展循环,生态,有机农业

加快转型农业发展方式能有效的改善我国人均土地少,及农业生产效率低的问题。通过完善回收再利用的体系及节约型的增长方式,来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和实现可持续发展。才能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同时,协调人与自然的相处关系。通过合理的开发利用农业资源,来使农业经济的生态增长。并且通过加强科学研究,降低农作物的危害,来冲破贸易壁垒,增加我国农业的对外输出。通过工业发展改变农业生产方式,通过完善基础设施来解决农业增长方式的制约,发展低碳农业也无疑是一个解决现有问题的正确选择。

四、总结

纵观我国的经济发展,农村经济在我国的经济中占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如何解决农村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提高我国整体的经济水平,成为我国刻不容缓的事务。农业循环经济的特征是实现农业的产业链与能量梯次的一个封闭的循环产业链,在根本上促进了其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而且改善了其农业的增长模式和消费的习惯。农村的循环经济发展对我国现在的经济有着积极地作用和非常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刘帅.低碳经济视角下现代农业发展方式探析[J].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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