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百家汽车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房屋抵押的房屋是否可以买卖

房屋抵押的房屋是否可以买卖

来源:百家汽车网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抵押给银行的,在解除抵押登记之前或者未取得银行同意的,房屋是不能办理过户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第六十六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保障其债权的实现,依法以不动产设定抵押的,可以由当事人持不动产权属证书、抵押合同与主债权合同等必要材料,共同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合同中的抵押条款。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baijiahaobaidu.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