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以下的方式开红字:首先,进入开票系统,在菜单栏找到红字申请,填写要开具红字的资料,打印出《申请单》加盖财务专用章。其次,携带《申请单》以及相关的材料到办税大厅办理审批。最后,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无误的,主管税务机关当场出具《开具红字专用通知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
开具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的,必须收回原并注明x93作废x94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开具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并注明x93作废x94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baijiahaobaidu.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