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中国网”上就可以查看到国家的最新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信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充分发挥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 各级应当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是全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信息公开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室)是本行政区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垂直领导的部门的(室)主管本系统的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