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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阳光厨房”建设评定标准

来源:百家汽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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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示区域 分值 粗加工 15 20 35 15 15 建设要求和扣分标准 1.动物性、植物性、水产品清洗过程清晰可视。每缺一类扣2分,未展示扣6分。 2.动物性、植物性、水产品切配过程清晰可视。每缺一类扣2分,未展示扣6分。 3.粗加工区域物品摆放清晰可视。未展示扣3分。 4.烹饪过程清晰可视。未展示扣10分。 5.烹饪间物品摆放清晰可视。未展示扣10分。 扣分 玻璃隔断 展示方式 大厅视频 包厢视频 网络视频 得 分 烹饪间 专间 (每间) 洗消间 保洁间 合 计 6.预进间更衣、洗手消毒过程清晰可视。未展示扣35分。 7.加过过程清晰可视。未展示扣35分。 8.物品摆放和紫外线消毒清晰可视。未展示各扣10分。 9.清洗过程清晰可视。未展示扣10分。 10.消毒过程清晰可视。未展示扣10分。 11.保洁间清晰可视。未展示扣15分。 应得分数: 实得分数: 标化分数: 加分分数: 合计得分: 说明:1、扣分项中每小项扣分分值相加不超过该区域设定的分值。 2、鼓励使用网络视频展示方式,每展示一个区域另加2分,最多加10分。 3、标化分数=实得分数÷应得分数×100(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4、标化分数+加分分数=得分

5、得分75分以上(含75分)为达标。 6、鼓励使用高清监控摄像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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