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告 制 作 安 装 合 同
合同编号:
甲方(全称):铜陵丰泽家居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全称):安徽盛景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
1、坝白路单侧围挡广告发布:340平米(2m*170m),单价:18元/平米,计6120元;
2、展示中心彩色条幅:32条(70cm*900cm),共288米,单价:6元/米,计1728元;
3、坝白路及铜南路小彩旗:400支(旗面110cm*70cm,杆长250cm),单价:12元/支,计4800元。
本合同合计人民币(大写):壹萬贰仟陆佰肆拾捌圆整(¥:128.00元)。 注:此款不包括彩旗和彩色条幅的安装费用。如需由乙方负责安装,彩旗的安装费用为2元/支,彩色条幅的安装费用为30元/条。支付此项费用需乙方开具劳务票据。
二、合同工期
起始日期: 2011年12月7日 完成日期: 2011年12月13日 三、合同款支付的范围
该合同价款包括完成该项目的制作成本、安装、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人员风险费、性文件规定费等所有费用。 四、合同款的支付
安装完成并由甲方验收合格(在乙方开具合格票据)后,付总合同款的98%;余款2%留作广告布的质保金,质保期为六个月(自广告发布日起)。 五、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 2、甲方提供的设计方案; 六、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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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质量应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高度、宽度及所有材料的规格尺寸),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七、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签定安全责任书,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维修检验
乙方必须每月对广告发布的情况进行例行检查,如发现缺损情况,应立即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维修。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毁,与乙方无关。 九、违约和争议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十、其他
1、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乙双方各执 二 份。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指定代理人: 指定代理人:
201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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