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东省⼈民批复了⼴东省国⼟资源厅报批的《⼴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的⽂件。现将⼴东省清远市清城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友:
⼴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地有五类、六类、七类⼟地三种:五类区⽚区⽚范围:凤城街道、洲⼼街道、横荷街道、东城街道。
补偿标准:耕地:50400/亩;园地;38767元/亩;林地:19067元/亩;养殖⽔⾯;52300元/亩;未利⽤地:15467元/亩。
六类区⽚区⽚范围:⽯⾓镇、源潭镇、龙塘镇、银盏林场。
补偿标准:耕地:46600/亩;园地;35867元/亩;林地:16800元/亩;养殖⽔⾯;48400元/亩;未利⽤地:14333元/亩。
七类区⽚区⽚范围:飞来峡镇。
补偿标准:耕地:43333/亩;园地;33333元/亩;林地:15067元/亩;养殖⽔⾯;45000元/亩;未利⽤地:13333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民规定执⾏。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法精神,征收农民⼟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活⽔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地利⽤较好,⽽使⼟地年产值远⾼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农⽤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补偿。
如你对该标准仍有不理解的地⽅,欢迎咨询专业拆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