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土地及房屋协议书
时间: 年3月11号。
地点:土右旗
主持人:张_
参加人:郝_、田_、李_、折_、扶二连、杜_、刘_、折_、郝_。
关 九管会小坤兑村小组果园纠纷一事,以及房屋占地问题,经调解村民与董_达成如下协议:
一、该果园位 本村阳塔,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有30亩,现做煤场约20亩,剩余的果树、转圈杨树的所有权及收益归董_所有,下畔煤场归村小组所有,该煤场从即日起公开承包,所得承包费村小组留80%,剩余20%归董_所有。
二、董_现有活动板房和彩钢房15间,每间每年按4000元计算,所收承包费交村小组30%,剩余70%归董_所有,如部分房屋未出租,村小组30%,承包费免收。
三、该煤场及果园范围按原村小组转让果园的四至为界,所超部分须和九管会审批。
四、现董_果园内北坡的居住房免收费用,但如今后不在用以上该地,四至内的土地归还村小组。
五、该煤场在运营中,董_不得以污染和其它无理要求干涉煤场正常运行,但煤场需扩建,地上附着物归董_,
土地所有权归村小组。
六、该房的出租期间,因地质灾害和其它原因造成人物伤害及损失,村小组不负责任何责任,但房屋的维修费用由董_承担。
七、果园边上的出租门市,房后无偿预留2米空地供租房者使用。
八、交款期限:每年3月20号前付清村小组30%承包费。
九、煤场在出租之日十天内,付清董_20%的租赁费。
十、在果园的南边,董_现有的16间房屋保留,以后无论村民或董_任何人不得再建。
十一、本协议双方各执一份,报管委会一份,一份、村委会一份,签字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