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材的管理制度
学校教材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教材的管理工作,保障教材的质量和有效性,提高教学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师和学生。
第三条 学校教材的管理任务主要包括教材选用、教材编写、教材审核、教材版权等方面。
第二章 教材选用
第四条 学校应根据《教育法》的有关规定,选择符合国家课
程标准要求的教材,并在教师的自由选择的基础上,有所指导。
第五条 学校教材选用的原则是:科学合理、贴近生活、适应实际、注重发展、注重实效。
第六条 学校应设立教材选用工作小组,负责教材的选定工作。教材选用工作小组由校领导、教务处主任、年级组长、学科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
第七条 教材选用工作小组在教材评审会上会同专家对教材进行评审,按照评审结果选用教材。
第 学校应做好教材选用的宣传工作,向教师和学生详细介绍选用教材的理由和效果。
第三章 教材编写
第九条 学校应充分利用教师的智慧和经验,组织编写符合学校实际情况的教材。
第十条 教材编者要符合下列条件:学识渊博、教学经验丰富、理论基础扎实、有一定的教学创新能力。
第十一条 教材编写工作要遵循科学、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
第十二条 教材编写工作要注重实效,选用具有实用性的教学案例和教育资源。
第十三条 学校应建立教材编写审核制度,对编写的教材进行审查和校对。
第四章 教材审核
第十四条 学校应设立教材审核专门机构,负责对教材的审核工作。
第十五条 教材审核专门机构的成员由校领导、教务处主任、年级组长、学科教师等组成。
第十六条 教材审核专门机构应严格按照教材审核标准和流程进行审核。
第十七条 教材审核专门机构在审核过程中,应注意审查教材的目标、内容、难易程度等方面的问题。
第五章 教材版权
第十 学校应加强教材版权保护工作,杜绝非法复制和盗用他人教材的行为。
第十九条 学校应建立教材版权管理制度,明确教材版权的获取方式和使用范围。
第二十条 学校应加强对教师和学生的教育,提高他们的版权意识,遵守版权法规。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定期对教材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修改。
第二十二条 学校可以组织教师和学生进行教材使用情况的调查和研究,以完善教材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 学校应开展教师培训活动,提高教师的教材管理水平。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三年。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由学校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