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技术准备。勘察现场,了解现场的地形、地貌,正式工程的位置,上下水等地上、地下管线和沟道的位置,建筑材料、器具堆放位置,生产、生活暂设建筑物位置,用电设备装设位置以及现场周围环境等。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五条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县级以上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第六条 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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