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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力条款在合同中必须存在吗?

来源:百家汽车网

法律分析:

不是必须存在。合同需具备的主要条款有,当事人双方的姓名或名称、住所等基本信息;合同的标的;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条款。但当事人可以自主协商加入不可抗力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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