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百家汽车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对拆迁房屋的纠纷怎么办

对拆迁房屋的纠纷怎么办

来源:百家汽车网

房屋拆迁纠纷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房屋拆迁纠纷的复议申请书应载明哪些基本内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被申请人的名称。

(三)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四)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五)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二、房屋拆迁的流程有哪些?

1、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2、拆迁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

4、发布《拆迁通告》;

5、选择确定评估机构;

6、入户调查;

7、评估结果公示;

8、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

9、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0、发放、领取补偿款;

11、拆除房屋。

三、房屋拆迁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按原面积妥善安置原则。

2、鼓励迁往市区边陲地段和人口稀疏地区的原则。

3、等价交换原则。

4、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baijiahaobaidu.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