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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多少年确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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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一、所谓土地房产确权,就是指确认房产所有权。村镇房屋实行产权登记制度。房屋产权证件由县级颁发。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房屋登记机构,是指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下列程序进行:(一)申请;(二)受理;(三)审核;(四)记载于登记簿;(五)发证。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集体土地范围内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六)其他必要材料。二、相关法律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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