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被抓捕的信息可以通过去派出所询问了解。
机关抓捕嫌疑人后的处理流程如下:
1、讯问嫌疑人,询问被害人、证人,收集嫌疑人违法犯罪的其他证据,比如书证、物证;
2、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刑事拘留决定书并通知家属;
3、需要向提请批准逮捕的,批准逮捕后继续侦查,向移送审查起诉;
4、决定提起公诉向移送案卷,审查开庭审理判决。
是机关的组织形式,是主管一工作的部门。按级别通常有直辖市、省会城市、地级市、县级,除县级外,前几者均可按城市的区下分区分局。特定一般受所在地领导、受上级厅、局指导。机关的最高部门是,指导全国工作,包括所有各级。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部门的门,有别于地方的比如铁路、森林、民航等。
承担机关的工作职责具体如下: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防范、打击恐怖活动;
3、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4、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
5、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6、维护国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 人民、人民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机关对于经人民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