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丈夫坐牢妻子可以离婚吗
丈夫坐牢妻子可以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判决准予离婚。在判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时,需要综合考虑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婚姻现状及有无和好可能等多方面因素。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丈夫在坐牢怎么委托妻子卖房
丈夫在坐牢如何委托妻子卖房,可以联系当地公证处,和服刑监狱沟通,在监狱内作委托公证。
卖房委托手续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房屋产权共有人办理卖房委托公证,如异地工作、国外工作或其他不能亲自到现场办理的情况。办理委托手续时须出示身份证、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土地证复印件,在公证上要注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委托出售房屋的详细地址、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这样委托才会有效;
2、房屋产权的共有人一起向第三者委托办理卖房手续。受托人须带上身份证到公证机关办理委托书,委托书上须注明上一种情况要求注明之外还要注明该产权人系夫妻关系。如果人不在场,不管产证有没有配偶的名字,都必须要配偶的身份证明、婚姻证明,配偶要到现场;不到现场的,要写好情况说明书,本人签字确认。
三、丈夫欠债坐牢妻子如何承担
丈夫欠债坐牢老婆还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如夫妻一方事后签字追认的债务;或者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且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都是夫妻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