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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离婚过错方赔偿内容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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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民法典离婚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一定的损害赔偿,大多情况下是经济方面的补偿,过错方赔偿条件有:1、有侵权行为即夫妻一方违反了婚姻家庭义务,侵犯了配偶的婚姻家庭权利。2、有损害事实即因为一方的行为致使另一方的财产损害或非财产受到损害。3、有主观过错:即配偶一方故意实施法定违法行为造成另一方受到损害。4、有因果关系即配偶一方实施的行为必须是导致婚姻关系破裂进而离婚,造成无过错一方遭受损害的原因。5、有离婚事实即如果违法行为未导致离婚,受到损害的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提出追究过错方的侵权责任的,按婚内侵权处理,不适用婚姻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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