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除非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或者其他法律、行规规定的情形,否则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分析
由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的,必须要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的,则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有自由选择权。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后,是否有权获得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后,是否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需要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因此通常不享有经济补偿的权利。然而,如果劳动合同中存在特殊约定或者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补偿权益,劳动者可能有权获得经济补偿。此外,如果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合同是由于用人单位严重违反劳动法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劳动者可能有权要求获得经济补偿。因此,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判断。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应咨询专业律师或者劳动仲裁机构,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的保障。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通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然而,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如果劳动合同中存在特殊约定或者用人单位严重违反劳动法规定或合同约定,劳动者可能有权获得经济补偿。因此,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应咨询专业律师或劳动仲裁机构,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的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十九条【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