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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政治权利怎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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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对于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将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3、适用或者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五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第五十六条对于危害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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