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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诉后能否重新起诉民事诉讼?

来源:百家汽车网

民事诉讼撤诉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准予撤诉的案件可以再次起诉。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情形包括原告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无民事行为能力原告方拒不到庭,以及第三人拒不到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的解释,以上情形可以按撤诉处理。

法律分析

一、民事诉讼撤诉后还可以再起诉吗

1、准予撤诉的,还可以再起诉。

2、相关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2)《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情形有哪些

1、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2、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告方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3、有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4、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三十五条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属于原告方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按撤诉处理;属于被告方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缺席判决。必要时,人民可以拘传其到庭。

第二百三十六条有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按撤诉处理。

结语

撤诉后再起诉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的解释,准予撤诉的案件可以再次起诉。但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当事人再次起诉时,需告知原告申请再审,除非准许撤诉的裁定。另外,原告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在六个月内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再次起诉将不予受理。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情况可以按撤诉处理。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告方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以及有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情况也可以按撤诉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二十四条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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