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碍公务治安处罚规定具体如下:
1、阻碍执行职务是指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具体情形如下:
(1)当事人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2)当事人阻碍国家的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3)当事人拒拒绝执行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4)当事人强行冲闯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第五十一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