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一定要营运证。从事网约车营运服务,必须要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也必须持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取得从业资格证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经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从业资格注册后,方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3年。受理注册申请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5日内办理完结注册手续,并在从业资格证中加盖注册章。
网约车驾驶员需要符合条件:
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2、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3、无暴力犯罪记录;
4、城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网约车营运证的办理流程为:
1、先申请参加从业资格考试;
2、再参加考试;
3、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4、与网约车经营者签约;
5、须由经营者向所在地主管部门报备完成注册。报考人员必须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
【法律依据】: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按照以下规定分别予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对网约车平台公司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对当事人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三)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分别按照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予以罚款。
第十四条
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
(四)城市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