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百家汽车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警惕!商品房买卖合同潜在风险

警惕!商品房买卖合同潜在风险

来源:百家汽车网

在签署购房合同之前,需确认商品房的所有权人,这是购房合同的主要参与者。同时,购房人应确保开发商具备“五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并签订合同前需明确定金数额及支付时间、地点及方式,否则将面临法律风险。

法律分析

在签署购房合同之前,需要确定商品房的真正所有人是谁,这是购房合同的主要参与者。

在商品房预售和销售过程中,必须确保开发商具备“五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这是购房人必须仔细审查的最重要的文件。

三、确保买卖安全:除了具备上述“五证”之外,法律规定,被查封、被抵押和已销售而未经原买受人同意的商品房是不能销售的,否则,买受人则面临巨大的风险,直至财房两空。

四、约定定金规则。

结语

在签署购房合同之前,需要确定商品房的真正所有人是谁,这是购房合同的主要参与者。在商品房预售和销售过程中,必须确保开发商具备五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这是购房人必须仔细审查的最重要的文件。此外,法律规定,被查封、被抵押和已销售而未经原买受人同意的商品房是不能销售的,否则,买受人则面临巨大的风险,直至财房两空。最后,双方应该约定定金规则,以保证购房合同的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baijiahaobaidu.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