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校园欺凌的原因是什么校园欺凌现象的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青少年自身的成长特点之外,校园状况是外部社会的缩影,是成人世界的映射,更是教育环境的直接反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旷课、夜不归宿;
携带管制刀具;
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参与或者变相;
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