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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后被起诉方不赔偿怎么办?

来源:百家汽车网

判决后被起诉方不赔偿的处理方式是进行协商或者诉讼,如果对方不按判决支付赔偿款,另一方可以向申请执行,确保判决得以履行。起诉流程包括立案、立案审查、开庭审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和判决等步骤,最终判决需要双方严格执行,如果不执行可以向起诉要求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

一、判决后被起诉方不赔偿怎么办?

判决后被起诉方不赔偿的,可以进行协商或者诉讼。,如果在判决生效后,对方不按判决规定支付赔偿款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由依法进行执行,以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以履行。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原审人民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二、起诉的流程是什么?

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立案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上诉。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2、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3、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后生效(注意:现在修改了,只要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就生效,而不是在领调解书时才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6、判决。同意裁判裁定,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

在对某一个案件给出最终的审理结果之后,需要双方严格执行的判决结果,如果没有执行的视为违约行为,当事人双方应当先进行友好充分的协商,在协商无效的情况下受到侵害的一方可以选择向进行起诉要求强制执行。

结语

综上所述,对于判决后被起诉方不赔偿的情况,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如果对方不按判决规定支付赔偿款,另一方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确保法律文书得以履行。起诉的流程包括立案、立案审查、开庭审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和判决等步骤。当事人必须严格执行的判决结果,如若违约,受侵害的一方可选择向起诉要求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三章 刑事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二十三条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三章 刑事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二十七条 人民赔偿委员会处理赔偿请求,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必要时,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情况、收集证据。赔偿请求人与赔偿义务机关对损害事实及因果关系有争议的,赔偿委员会可以听取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的陈述和申辩,并可以进行质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三章 刑事赔偿 第一节 赔偿范围 第十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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