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章,被执行人在起诉前转移个人财产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保全被执行人的财产,并用向提供,财产线索。可以由依法执行被执行人的其它财产。
如果被执行人构成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申请执行人也可以另外向提起撤销之诉,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从而得予执行。另外,如果情节严重的,被执行人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由移送机关刑事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采取保全举措。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举措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举措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应当解除保全。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章的其他方法。人民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举措,人民应当作出裁定。
什么是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法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