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经济案件审判的流程:
1、宣布案件,查明当事人的姓名、年龄、籍贯、地址和职业;
2、当事人、证人、鉴定人未出庭的,应当在听取当事人意见后,酌情决定案件为审理或者延期审理;
3、法官告知当事人应有的诉讼权利,公布成员和作为法庭记录的员的名单,并询问当事人是否应当申请回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一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委员会决定。
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