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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了,税务局还会查吗

来源:百家汽车网

在追征期限内,即使公司已经注销,也会被税务进行稽查。因税务机关的责任,造成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补缴税款,三年后不再追缴,因纳税人计算失误而造成的,在三年内也可以追征,存在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至五年,恶意逃税的,不受时间,税务机关发现后,可以随时进行追缴。

税务登记怎么注销:

1、先前往国税局办理国税税务登记证的注销登记和地税税务登记证的注销

2、企业财务人员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并到相应国税局申请和税款的清缴

3、再携带《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前往主管税务机关的对应服务窗口申请办理税务注销

4、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人员录入受理的资料信息,并将回执单交给办税人员

5、主管税务机关会对注销申请进行相应的稽查、核准,并将核准意见盖上税务公章后交给办税人员

6、办税人员凭此项盖上公章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加上其他的相关材料到对应窗口办理注销核准的手续

下列情况需要注销税务:

1、因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

2、按规定不需要在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但经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的。

3、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

4、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

5、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项目完工、离开中国的。

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驻在期届满、提前终止业务活动的。

7、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经确认终止居民身份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九条 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

第五十二条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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